我在公司做了两年,现在合同即将到期,我不愿意续签了。原因如下: 1、工作时间太长,基本上是一个月只有两天休息时间,每天上12个小时,而且第一年一年没有夜班补贴(我们是半个月倒一次班白/夜都是12h)。 2、两年期间工资一分钱都没有涨,也没有给工龄工资。 3、我们的工作车间夏天温度可以达到40多度,但是却没有高温补贴。 4、还有我今年的年假还没有休掉,现在公司不让休,怎么办? 5、我这样的合同到期本人不愿意续签的,公司要不要给予我一定的补偿呢? 谢谢,需要比较详细的回答。
第一,没有按照合同法签订合同,要支付双倍工资, 这个双倍工资是什么时候至什么时候的。 第二。合同签订的时间未填写(签订时间),应该是谁的过错(并非我有意)。这个合同签订时间是我上班后的第二个月末。那么赔偿应该怎么 算呢? 第三,工资条的问题,工资条是否具有法律依据?我们的工资是由多项组成的,现在工资
合同到期后对方没有经过本人同意进行了续签合同,我在不知道的情况下,提出了辞职申请,现在我能不能把以前没有拿完的失业金继续拿完.
2007年7月1日,与公司签订了两年得合同,公司提供五险一金。一个月前公司曾出具书面续签意向表,当时我填得同意。但是一个星期前因家中有事必须回老家,而向公司提出了辞职,书面形式,但公司领导希望我最少在坚持两个月,可是到现在合同已经到期,公司没有主动找我谈过怎么处理合同的问题,也没有续签零时合同,现如果我走
05年8月进的公司,当年11月转正,合同是一年一签。 09年9月公司说合同到期,不予以续签,承诺赔偿2个月(08年,09年) 照我初步查看《新劳动法》,应该可以赔偿4.5个月的工资。 问题: 1.赔偿几个月? 2.赔偿的标准(因为工资在合同期内有增加)? 3.具体的法律依据(劳动法的哪几条适合)? 4.如果只协商不成功,我
问题: 1)我是2005年11月23日和用人单位签定的合同,经过当中2次续签后,是2009年12月31日到期。单位现在不续签了,按照新合同法规定,应该给我经济赔偿,年限是从新合同法执行之日(2008年1月1日)算起,那么单位应该支付我2个月赔偿金,那么我想问一下?2005年11月23日到2007年12月31日,这2年我就没有法可以让单位赔
07年进公司的第一年没签合同,08年签了一年09年续签了一年! 到10年2月22号就到期了,至今公司也没发通知或要我续签,本人是不想在续签了的。问题如下,谢谢! 1,我需要提前告知公司无意续签吗?如不告知会不会被反咬一口。 2,合同终止我是不是有失业金拿的具体怎么操做?本人非杭州本地人外市城镇户口 3,去办
我在一家工厂上班因眼睛须做手术,我提出了辞职申请。才发现我厂领导在没经我允许下帮我签了合同并按了手印这算不算违法。而使我工资无法全部拿到。
我的劳动合同到2010年7月31号到期,但是单位现在才让我们续签合同,而且合同上面的日期是2010年7月31日至2013年8月1日,请问这样的合同有效吗?而且在8月到10月这几个月当中的合同脱节违反了合同法规定吗?
您好。本人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2010.12.31到期。单位不续签。按劳动法是要以合同到期当年的月平均工资乘以工作年限。但我们单位工资标准没有固定,都是按提成发薪。请问应该以什么标准赔偿?谢谢!
如10月份生孩子,在产假期间,两年的劳动合同刚好在12月末到期,因无人帮忙照顾孩子,本人不想与公司续签合同,生育险是否可以正常报销?(我们的产假是给五个月,我是否应该在8月份就开始休?否则合同到期后的两个月产假是不是就浪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