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家里私有房屋(土地证,房产证齐全)面临拆迁,土地证上的面积是191.85(1992年办的土地证),该地块是1971年购买的,当时购买的面积是5分6厘(应该是350平方米左右)92年做土地证之前,有到当地的财政部门核实过71年购买的土地是5分6厘(有当地政府出示的土地清册),1982年由于邻居翻新房屋占用我们家道路土地,法院也曾判决补偿.由于当时大家的物权意识不强,土地证做好后,也没很好的去核对,造成目前拆迁引起土地面积的争议 1.这样的情况,我们要如何争取原来所购土地面积(5分6厘)? 2.当地政府的补偿方案是:可以换三套安置住房(每套110平方米).但需补差价20万.当地的商品房价大约是2500元每平方米,我家拆迁房屋所处位置是县一级地段,房产面积有300平方左右,而安置房的位置属于二级地段,房子评估的价格为32万这样合理吗? 3.当地拆迁办说若要换地私盖的话,只能置换150平方的地,而房子的评估价格也没有32万?请问房子是如何评估的?为什么换安置房和换地自建的评估价格会有变动?
我家拆迁,村上所有住户都没有两证,土地面积不按照实际测量面积,而是按某一标准14*14算,多出来的按120元补偿,这太欺负老百姓了?
我们拆迁时宅基地面积有争议,在工作人员协调下我们把一个房产证上的一部分签了协议,另一部分做了财产保全
我们拆迁时宅基地面积有争议,在工作人员协调下我们把一个房产证上的一部分签了协议,另一部分做了财产保全,现在有同样情况的村民做了司法诉讼,请问他们的结果对我们有帮助吗
我在农村有一宅基地,现在快要拆迁,有土地使用证能不能要回同面积的土地?现在说是只给房我们认为不合理。
2000年,供销社将我们职工居住的房子及院落卖给了我们.当时卖给我们的房屋和土地价格不高,我们看到了总的土地证和房产证,一直没有分割到各家各户.2001年,我在单位卖给我的土地上在建了两层楼房,当时规划局来罚款了.除交了罚款外,我们没有办任何手续.现在,市政府要我们拆迁,并且说我们的房改房按原面积置换房子,自建的白白拆
2000年,供销社将我们职工居住的房子及院落卖给了我们.当时卖给我们的房屋和土地价格不高,我们看到了总的土地证和房产证,一直没有分割到各家各户.2001年,我在单位卖给我的土地上在建了两层楼房,当时规划局来罚款了.除交了罚款外,我们没有办任何手续.现在,市政府要我们拆迁,并且说我们的房改房按原面积置换房子,自建的白白拆
因政府需要开发而征用土地,而不全部购买,只购买一点点,或者采用租的方式,租那一点,我们不同意,政府可以强制性采取措施吗?
我家的房子是农村的,土地刚划为国有。房子只有土地证,但没有房产证。请问,拆迁时是按土地证上的面积算还是按房产证上的面积算?
只有国有土地使用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但是土地面积大大超过房屋面积,在拆迁时怎么补偿置换?
我们现在的那块土地是持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并且在当时购买时给了出让金的,性质为商业用地,在那块地上原有建筑,但是没有房屋产权证,现在面临拆迁,请问可以要求拆一赔一的置换吗?能够补够我的土地面积吗?希望专业人士能给个解答,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