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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

拆迁土地面积争议

拆迁土地面积争议 现家里私有房屋(土地证,房产证齐全)面临拆迁,土地证上的面积是191.85(1992年办的土地证),该地块是1971年购买的,当时购买的面积是5分6厘(应该是350平方米左右)92年做土地证之前,有到当地的财政部门核实过71年购买的土地是5分6厘(有当地政府出示的土地清册),1982年由于邻居翻新房屋占用我们家道路土地,法院也曾判决补偿.由于当时大家的物权意识不强,土地证做好后,也没很好的去核对,造成目前拆迁引起土地面积的争议
1.这样的情况,我们要如何争取原来所购土地面积(5分6厘)?
2.当地政府的补偿方案是:可以换三套安置住房(每套110平方米).但需补差价20万.当地的商品房价大约是2500元每平方米,我家拆迁房屋所处位置是县一级地段,房产面积有300平方左右,而安置房的位置属于二级地段,房子评估的价格为32万这样合理吗?
3.当地拆迁办说若要换地私盖的话,只能置换150平方的地,而房子的评估价格也没有32万?请问房子是如何评估的?为什么换安置房和换地自建的评估价格会有变动?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yjz761……(福建-莆田)
提问时间:2009-09-13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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