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企业破产法第三条第一款中的《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是指:
(1)债务的清偿期限已经届满;
(2)债权人已要求清偿;
(3)债务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债务人停止支付到期债务井呈连续状态,如无相反证据,可推定为)‘不能清偿到期债
务
那从如下案例你认为达到了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要求吗?
证据是:《执行裁定书》及生效的劳动仲裁
请看中止执行《执行裁定书》里的内容。。。。。。
除此之外,没有发现被执行人还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人也不能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另申请人反映本案其已经拿到7000元,至此,本案现已经执行到款项:7227元。尚末执行到5319。74元
问题补充:还有逾期利息:1700,问题是:公司银行帐户没钱,住所地也不在工商营业执照的地方,根本就很难执行下去.不申请破产干什么?法人代表早去了外地,根本就拘留不了.
也请看债权人写的 《 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申请书》
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的事实是2009年7月30日才支付债权金额的:7000元整。并且余下债权5,618.74及逾期利息1,700.00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当申请人经贵院强制执行仍不能得到清偿.证据是:贵院(2008)X民执字第4460号.因贵院未向债权人发出<<受理执行案件通知书>>,但后来债权人在贵院信访室得知的此案号,请贵院查实.
据申请人所知:债务人在营业执照载明的住所地早就不在此地址营业了,(08年度)因为债务人不能偿还此住所地房东的房租,证据是:房东手机号一份。据房东称:欠其二十多万......和拖欠职工的工资没发.而且债务人作为被执行人在贵院及XX区法院的几个执行案件中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综上,据申请人初步估计:对外负债已有百多万,已严重资不抵债,(企业注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50万)无法偿还到期债务,均可认定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因此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还债.
那从如下案例你认为达到了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要求吗?也请考虑此债权人的金额不大,才:7000余元左右,但从《执行裁定书》这份证据我认为已达到破产司法解释的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条件,你认为呢?
但从《执行裁定书》这份证据我认为已达到破产司法解释的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条件,你认为呢?
法院执行上,有没有司法解释,来说明正在生产经营的企业不能被强制执行
法院执行局强制执行一企业,但企业却提出异议,说我国法律有规定,正在生产经营的企业不能被强制执行。请问,有这个条列吗?请律师帮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四条规定 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帮工人因第三人侵权遭受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三人不能确定或者没有赔偿能力的,可以由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自2010年9月14日起施行。 第七条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其中“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是否是指已经开始领取养老金
我父亲2005年去世,母亲健在(居民)没收入,现在想通过法律诉讼主张与父亲生前所共有的房屋、土地全部产权是否可得到法律支持。
司法解释3实施后,劳动者主张加班工资的,能否在起诉时直接主张100%的赔偿金?请专业劳动律师解答,非常感谢。
新婚姻法对婚后一方购买的小产权房的司法解释,婚后一方全款买的小产权房,问如果按照新婚姻法的解释,在离婚时此房应该判给谁?是全部还是一半?
第十五条 当事人为登记离婚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未到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在离婚诉讼中一方反悔,另一方主张按该协议内容履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对夫妻共同财产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进行分割。 假如这个协议是在婚姻法司法解释出台前签订的,那法院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