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是湖北省武穴市市政建设公司的退休职工于2001年退休的,2008年上的保险。其中有7年工资都是按基本工资的一半发放【基本工资是900元多点,工龄30年】其中2009年上访到北京信访局,文件已发至湖北省信访局,后由发至地方信访局,公司也承认补发,可是几年过去了公司就是不补发退休一半的工资,现在人已过世。请问我父亲的先前退休工资还剩的一半能要回吗?【公司退休的共有十几人都是与此】谢谢!
我有一亲戚在事业单位工作今年就要退休,但最近因经济问题被双规,其最终结果:一、是被“双开”二、是被判刑。请问这两种情况下他是否享受退休金、医保。谢谢
缴纳保险按照183号文件比例缴纳,但退休后比北京市退休职工少了过渡性养老金一项,请问是否合理。
理由是事业单位(幼儿园)中的工人编制,属于自筹自支性质,工作年限已三十多年,该单位(幼儿园)在几年前已经取消;职工由区教文体局管理着档案,并每月发给300元生活费,该单位(幼儿园)名称至今还保留着。今年本人已到国家(劳动法)规定的退休年龄,区教文体局给办理了退休手续,但是不给发退休工资,原因是该单位(
您好,我妈是差额事业单位合同制工人,现在已经退休了,上班时交纳养老保险,现在只从社保局领取工资,我想问一下是否单位还要给一部分工资(此工资为财政拨款),有的单位就是分2笔拨的,单位财政统发一部分,社保局发一部分。我是北京的
请问律师:我单位是行政事业单位,行政编制人员已执行阳光工资,退休后按阳光工资打折;事业编制人员没有执行阳光工资,执行的是基本工资+奖励性工资+生活津贴,退休后只有打折的基本工资和生活津贴,没有奖励性工资了,那么与行政人员相比,相差就很大了,奖励性工资应该不发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