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3年与拆迁户书面签订协议,按一定价款购买其还建房(当时房屋在建未竣工),2004年房屋建好,我付完全款并由卖房人手中取得房屋钥匙,并实际搬入居住,2010年房产证、土地证办好(登记是拆迁户的名字),我找拆迁户讨要证件办理过户。对方开口索要钱款(一万叁仟圆),称卖房没卖个好价钱,不给钱就不给证。想咨询律师
一次性付款买了一套房,有证在手,想在房子满5年再过户,私下和卖家签了转让协议书,没去公证但有证明人。但问题是现在的卖家并不是原房主,他也是通过私下交易买来的房子,也没过户,现在房产证也是原房主的姓名。在这种暂时不办理过户的情况我该怎么做才能保证受到法律保护?
开发商没有房屋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受法律保护吗
开发商还没有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购房者交纳首付时,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是否受法律保护? 再者,若签订协议时不能搭成一致,是否能够退订之前的认购金。 比较紧急,希望能够尽快得到回答。谢谢。
我父亲想买一处农村房屋 不能过户 私下协议受法律保护吗 谢谢
我叔叔的房子要卖给我父亲她们是同村的 去过户 但房产说我们村要统一改房照 现在不给办理 请问私下里签的协议受法律保护吗 如果以后牵涉动迁的话 是不是会有麻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