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2002年拆迁拿的安置房(拆迁的时候就父母跟我一共三个人),我于2008年结婚,房产证估计到2012年办下来,目前登记的名字是我一个人的名字,我想问下,这套房子算夫妻共有财产吗(老婆有份额吗)
另外问下我跟老婆2008年结婚,2011年8月买了套133平方的房子(期房,钱大部分是老婆出的(家里开销、结婚债务都是我还得,所以我基本当时买时没什么现金),公积金贷款也是她的工资里扣,装修的钱是我出的,11年12月拿房),房产证老婆一人的名字,这房子算共有财产吗,按新婚姻法老婆能一个人卖了房子,假如她偷偷卖了,我能分一半钱吗(分割财产双方都无大过错的前提下),我名下还有套拆迁安置房,我记得按以前婚姻法的解释,安置房不算拥有的正式房子(第一套的概念),那假如离婚,那卖掉的133平方的这套如果通过法院能取消交易吗(购买方非恶意购买前提下),谢谢
就没有能回答详细点的律师吗
详细情况如下: 96年时由台湾籍夫妻双方共同购买了大陆的十六套房屋,分别登记在了当时未成年的子女名下,后来98年夫妻离婚,对房产也进行了分配,写了书面协议但没有公证。男方和女方各自得到八套,其余共同财产归女方,子女由女方抚养。 男方所得的八套房屋的产权证一直由男方持有,而且在产证最后一页的附记栏中写明
我爸爸兄妹四人。爷爷奶奶生前有五间房(以前他们没有什么产权证的),两间自住,另三间是连在一起的,分给我爸和叔叔。后来叔叔家先拆了三间的一半翻建了新房(当时有政策要建房审批申请了)叔叔估计是用他一家名字申请的。两年后我家将1.5间也翻建了,当时审批申请时是我们一家的名字。爷爷奶奶还是住自己没有产权的2间房
我想咨询一下关于房屋归属的问题。我们家目前的房屋为95年妈妈拆迁分到的房子,但一直未将产权买下来,目前属于使用权房子。由于母亲与父亲感情不好离婚和复婚了几次,最终于2004年分开了(离婚时注明房屋归孩子所有,各自再婚后都不能带入此房)。。。妈妈与09年再婚了。。。。爸爸目前仍居住在我们那套房子内。现我也已经出
你好,由于婚前买房时,我不是北京户口,嫌麻烦,所以购房合同上只有我老公的名字。现在贷款已经还完,也已经领了房产本了,我们想将房屋产权人修改为两人共有,不知道这个如何办理,谢谢!
1998年村委批了20左右户的宅地,今年发现就我和我的邻居没有房产证,之后到村委咨询,回答,当年漏下了。现在又不给补办。请问我该怎么办?
您好,我是外地来烟台市打工的,由于是外派到本市,不知道工期要多久,本市的租房一般都在半年以上起租。我在今年7月18日和房东签订了半年的租房合同,说明是先付一个季度,等9月底再付一个季度,每月1000元租金,押金2000元。现在我接到公司的通知,叫我这周就回去,我是不是可以不付第二个季度的租金并且要回2000元的押金
原有一车库和一锅炉房相邻,其锅炉房的风机在我车库一角,并在车库内做了软间,这是在买房之前就有的格局。但是卖主有书面协议并且口头承诺当锅炉房不用时,其风机所占有面积归车库主人所有。现在,锅炉房已经废弃,并在今年卖给他人,我已买车库7年有余。可现在锅炉房房主认定我车库内风机位置为他所有,并且起诉我方。请
我想咨询下房屋购买的问题。我朋友单位上的集资房他自己不想要,他帮我拿上,我要了,房子现在还没盖好,没分下来。我们私下说好了的是房子的房款什么的都由我付款,他以他的名义从单位上把房子拿上,但单位的集资房要求是5年内不准转让,也就是5年后房产才能过户到我的名下。我想问下这种情况能我们私自签得转让合同是否受
我于2007年12月和我男朋友在重庆购买一套按揭房,写了各占50%,我们在2009年初就分手了,当时他承偌过户给我,但是按揭款没交完,过不了,他于2010年底就和其她人结婚了,现在房子也是拖起的,因为我没有钱去交未款,不知道怎么办才能够保住我的利益,我怕久了,他变了,要房产的一半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