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审判决离婚了,但是财产分割不服要求上诉,是否可另案处理
律师您好,一审在7个月后终于判决了离婚,孩子女方在7个月前,放到奶奶家后再没有看望,随后提出了离婚诉讼,有纠纷的是房产,是使用权房,当时买这套使用权房子的时候,本人卖了自己婚前房子(发票都在),用所得加上女方家里给的20W(有借条),支付了房费。如今判决下来,房子归女方所有,做价140W,各得50%,20W每人承担一半。本人的公积金也要付给女方,但是女方公积金却没有判决给付我,孩子归我所有,每月女方支付600元。本人要提出上诉,财产分割是否可另案处理。离婚判决是否有效,因为孩子已经面临上学,亟需将户口迁出选择学区。另外判给女方后,我没有另外住房,上诉可提出什么?之前我自己房子出售所得的房款,是不是我的个人财产?谢谢各位律师,为了孩子,非常着急。恳请各位律师给予详细解答
您好!请问一审判决后,原告不服继续上诉,被告收到法院寄来的上诉书后要如何处理?
您好!请问一审判决后,原告不服继续上诉,被告收到法院寄来的上诉书后要如何处理? 除了聘请律师,没别的途径了吗?我想了解的是处理流程和方法。
我是被告,一审已判离婚,我想上诉,但是不只道上诉费怎样交? 我是被告,一审已判离婚,但是财产分配不合理,金额在50万元左右,不知道上诉费和请律师费需要多少钱?
如果离婚以后,一方要求重新变更抚养权或者财产分割,但是孩子选择跟被告,法庭怎么样判了?
如果离婚以后,一方要求重新变更抚养权或者财产分割,但是孩子选择跟被告,法庭怎么样判了?
婚姻存续在1962-1994年,是否可以引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
夫妻婚姻存续在1962至1994年,是否可以引用1993年11月3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6条:“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其中的“婚后由双方共同
一审判决离婚,一审就财产分割不服提出上诉,上诉期间一审判决的离婚部分生效吗
一审判决离婚,一审就财产分割不服提出上诉,上诉期间一审判决的离婚部分生效吗。
女方要求离婚,孩子4个半月,请问一下我们的财产分割,应该会怎么判?
我们是5月1号结婚,5月10领结婚证,婚前我家给女方36000元的彩礼钱(首饰钱),结婚时女方陪嫁过来东西大约15000元,加上她身上带的首饰12000元左右,婚后前几个月偶尔和同事打打牌,然后和我吵架回娘家,过后半年左右我认识到错误,就没有出去玩了,现在因为感情破裂,女方要求离婚,请问孩子会判给谁,她无工作,我个人收
请问一审判决离婚案件里未作判决的共有财产上诉时是否可以请求。
RT,一审中对部分如薪金收入等未作判决(诉请中确实未明确提出),这部分薪金是否应该法院依职权在判决离婚时做分割呢?如果判决离婚,但是这部分共有财产未作分割,在上诉中是否可以请求发回重申或依法直接判决?谢谢
请问在一审判决离婚案件中,诉请未提出的夫妻共同财产是否应该依职权判决分割?
RT,一审中对部分如薪金收入等未作判决(诉请中确实未明确提出),这部分薪金是否应该法院依职权在判决离婚时做分割呢?如果判决离婚,但是这部分共有财产未作分割,在上诉中是否可以请求发回重申或依法直接判决?谢谢
离婚协议里只写明一处房产的分割协定,但是未写明另两处房产分割要求,我在申请重新分割财产是否合法?
虽然我们离婚时签订的离婚协议,协议内容里的婚前房屋归女方所有,但是未写明另两处房产分割要求,其中一处房产是用我们的公积金贷款申请购买的,现在处在还贷期间,还贷卡是她的名字,而且我的双胞胎由我抚养,我在申请重新分割财产是否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