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想咨询关于离婚房产分割事宜。
我和老公结婚已经9年,婚前我自己购有一套住房,且产证上至今只有我一个人的名字。我们结婚在公婆留给我们的住房里,房子很小,才38平,当时我公婆和我小叔他们都搬去另外购买的一套住房里。另外购买的是2室1厅的住房,用我老公的名字贷款的。后来,因为孩子大了,要上学了,所以在09年11月买了现在的住房,现在的住房是用之前38平的老房子置换的,另外再贷款了34万买的,像这种情况,如果我们要离婚的话,我能分割到现在的住房吗?
补充说明,38平的房子产权证上只有我老公一个人的名字,现在住的房子产权证上还是我老公一个人的名字,公婆和小叔住的房子现在贷款已经还清,产证上是我小叔的名字。
就是现在我很纠结一个问题,不是说现在新婚姻法就看产证吗?产证上有名字就是有分割权,没有名字就没有分割权。那按照这个说法,我没有名字不是没有权分割了吗??
我还担心一个问题,就是我看到说新婚姻法说,父母出资给子女的。。。。
那我们之前的38平米的房子是他父母给我们的,后来我们现在住的房子也是用这个老房子卖了再贴钱买进的,那就是说,现在住的房子里面有老房子的成分,现在新婚姻法说父母出资的要什么债权补偿的,我在想,如果分割是不是要去掉这老房子的分割份额后再做平分?但是他父母没有做过任何的赠与协议或其它公证,这个该怎么处理呢?
感谢各位律师的意见。
对于律师们说到的,“婚后购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有个人财产出资的,可在分夫妻共同财产时扣除”,但是他父母的老房子给我们时并没有事前公证或者有赠与协议,这样的出资也算我老公对新房子的个人财产出资吗?
那对于之前他父母小叔住的房子,是用我老公的公积金贷款买的,虽然每月还贷是他父母在还,但是很明显以后这房子就是给我小叔的,像这样的情况我能主张分割吗?(公婆和小叔住的房子现在贷款已经还清,产证上是我小叔的名字)。
我在2000年为儿子首付6万(共12万)买婚房,因为女方能多贷款公积金多,所以写户主为女方名字是我代签笔迹。2001年7月登记结婚的。2005年我又替交2万,他们交3万还清贷款。今年两人矛盾重重有离婚念头,请问房产能如何分割?女方承认事实。谢谢。
你好,我于2007年结婚,婚前男方有房产2套,均是男方父母给他买的,房产证上是男方父母和本人的名,本来婚前男方答应其中一套加我名,结婚后反悔,现生有一女,住在男方家,一直希望有属于夫妻两人自己的房,自己也在努力,男方认为有房住就行,但是我不愿意,关系不断恶化,想咨询律师: 1、男方婚前的房是否属于他的个人
结婚后,买的第一套房产,男方首付,写的是男方的名字。5年之后卖掉了,随即买了第二套房产,是用第一套的房款继续做首付,房产证都是男方的名字,我们夫妻都是共同还款人,那么离婚的话,这二套房产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我和老婆结婚后买的房子~但是当初因为并没太计较房产署名问题~所以房产证上只签了我老婆的名字~如今要和老婆离婚房产如何划分???是否按新婚姻法那样我什么都得不到???(注:房子双方父母都有出资,但都无法提供证明)
本人(男)结婚3年多,婚前由我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登记在我的名下。结婚时在婚姻登记处双方签的所有财产共同拥有,离婚的话房产怎么分割,按照新婚姻法怎么解析?
本人(男)结婚3年多,婚前由我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登记在我的名下,结婚时在婚姻登记处双方签的所有财产共同拥有,离婚的话房产怎么分割?按照新婚姻法怎么解析??
我是90年结的婚,2002年建有一处楼房,但宅基地是孩子爷爷过户给孩子爸爸的,过户后我们共同建了新房,2005年开始分居至今,去年对方又买了一套单元房,儿子今年17周岁,我婆婆已改嫁,请问这两处房子我们离婚该怎么分割呢?家庭所有成员包括我婆婆都有权分割这两处房产吗?
我们在结婚2002年前买的房,一次性付清了房款,都是我家出的。于2009年过的户,过户的时候写了两个人的名字,请问离婚的时候应该怎么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