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学期我一朋友在焦作一家私人小学教书,期末考试结束后,学生都离校了,也把上学期的押金条给学校了(押金700),但最后一个月的工资(800)和这700块钱学校没给,临走的时候学校的男老板给打了欠条。在没有离开那个学校之前,学校还让去招生了几天,也招到了一些学生资源信息,但招生没结束我朋友就走了,这也是学校同意的,并且三个月前就给老板说过,下学期不在他那里教了。当时他给打欠条的时候,打的是1500元,但最近催他给揭工资时候,他说上学期的学生资源流失了有,每流失一个学生扣100元。但当时招生时候找到的学生名单老板竟然说他自己给弄丢了,这样的话,只有扣钱的份,没有奖钱的份。他当时也说过在这方面是有奖有罚的。我感觉他可以从这1500元里面扣,但少一个100确实有点多了,扣50还差不多。再说当时打欠条的时候他也没说要从这1500里面扣,还有就是他竟然说把招生找到的学生名单弄丢了,气愤啊~~太不合理了吧,太奸了吧!!!希望大家给出出注意,如果不行给都市报道节目打电话说说情况,调查一番也好给咱们这些刚毕业的学生抱抱不平!盼望大家的意见!
我是在一家销售公司做了7年了,现离职公司要求对帐,现我都对半个月了,现在还有10多万得差异找不到,因为该客户在09年我才全面接手,现公司要我对06-08年得帐,请问如果我不对,公司是不是就以此为理由扣发工资呢!
公司领导说三个月试用期到了就给转证,但不给签合同上保险,说什么一年以后才给上保险,这样合理吗,我不想干了,但又怕他不给我工资,我这有公款,如果我不交公款,这样合理吗,等到他给我发了工资在把公款还给他
我是一名刚刚毕业的大学生,在石家庄的一家公司工作。3个月的试用期,每月650元工资。而目前石家庄的最低工资标准是750元。请问公司给我支付的工资合理吗?我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谢谢!
晚上好,我的问题是,我在一家公利性事业单位工作,医生,现在是因为没有考取医师证给我全额工资的百分之六十,一个月发600,还要克扣捐款,双日捐,保险,我是单位的正式职工克扣工资是否合理,我问过当地的人事仲裁,他们的答案是,给无证的医生开百分之六十正常,说是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我的这种情况怎么处理?能否要回属于自己的工资
事情是这样. 事业单位,合同工. 本来是每月十五号发当月工资. 因为最近有一人在发了工资的第二天辞职走人. 于是单位现在这样定了新合同: 当月十五号发上月工资. 这样合理吗?
我公司2009年文件规定:有加班由部门领导在半年内安排补休,半年内没有安排的发放加班费。但2009年10月至今,没有发放过加班费。请问:单位的文件是否合法,我能否以未及时发放加班费为理由辞职要求经济补偿
我在一家皮鞋厂工作,由于生意好,每天上班时间相当长,感觉太累了,人受不了,实在实是坚持不下去了,刚好第二天又有事,我就到管理的去请假有事,请了几次都没同意,但别人去请假就能请到,我却不能,我心理很不平衡,后来我就给他说我不在这里上班了,他说也不行,而且还吓我说到时候不好拿工资,总后没经过我的同意照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