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0年通过教师招聘进入济南市历城区的一个乡镇中学工作的,当时是跟教育局签订了网上协议和纸上协议,试用期一年,现在还没有转正定级,可是工作了近一年,我发现自己不适合教师的工作,想辞职,可是教育局压着我的档案不放,让我找下面的教育办公室,还说什么可能不给调档案,要一直压着不给我,我该怎么办?
我是金山中学南区学校的教师,与学校签订了一份协议,工作年限5年(里面没规定违约金)。现我工作一年(见习期),提出辞职申请,学校同意申请,但要我教2万元的违约金,才给我办调动手续。学校说,我们的档案在教育局,有编制(私立学校怎会有编制)。如果是这样,那只有学校同意,教育局才会给我调档案。我想寻求法律帮助
我毕业后到某县任教,两年后因为家庭原因,需要回家照顾父母,于是参加老家的事业单位招聘并面试通过。但是回到单位辞职时确被告知说当地教育主管部门规定未满5年服务期不准辞职,只能够自动离职。当时就业协议确实有5年的服务期,但也约定提前辞职就缴纳违约金。工作后也只在第一年签过就业合同,第二年就没签了。
我是农村初中在编公办教师,辞职要提前多少天?有什么手续?我是刚出来工作一年,期末的时候刚提交转正申请。假如学校不肯放人怎么办? 我是去年2010年8月份才正式到校报到的,到现在是不是还在试用期?因为教师都是一年转正。现在辞职要交违约金吗? 我需要交违约金吗?合同没写明试用期,里面有关的条款是这样的:如违
我考上了在编教师,但是我干够了,就在一年试用期的结束时辞职,但是教育局和人事局在处理时一拖再拖。我辞职后,教育局是否该归还档案,签订了个五年服务协议,有效吗?教育局一再威胁我,我该怎么办?
我是10年考上外地的在编教师,想过1年辞职考取研究生,又怕不放我的档案。我应该走怎样的途径辞职? 我怕我辞职了,教育局不放我的档案。 我是在烟台一个乡镇学校任职。
我在一家民办幼儿园工作。8月初提出辞职,并提前30天递交辞职信。原本一切顺利,结果今天领导在和我谈话时,突然说教师是特殊的行业,教师法里有规定,教师辞职必须是在学期结束后才允许辞职,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 我想问问,有没有这个说法?如果有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