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山东省菏泽市曹县的农民,现在我们这里正在大搞新农村建设,开发商已将土地款付给镇政府,而政府给农民以租赁的方式每年每亩地1000斤小麦为租金,并且农民需买房必须是一次性付清,可是政府却是一年一付,这样合理吗?政府租赁时间是70年,现在农民要求土地款一次性付清,这样合法吗?针对这一事件希望各位专家给予一个正确合理,合法的解释 此致
1: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金额=医疗事故发生地上居民年平均生活费×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 14261×6=85566 2:陪护费赔偿金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陪护费赔偿金=陪护天数×陪护人数×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陪护天数×2×(33696÷365=92.31)= 3:丧葬费赔偿金额的
我们这里每次征地镇府部门都要扣留农民土地转让费的10%作为管理费,合理不,有法律依据吗?扣留的款项怎么能连收据都没有?
贵律师你好 6月1号那天中午,在我父亲去火化路上,殡葬车内帮忙放鞭炮的本村三位邻居,由于他们大意不小心把殡葬车内的20多封鞭炮全引着了,结果因为殡葬车是老式的结构,除了其中一位跳车下来以外,另外两个邻居都没能来得及逃出来最终在里面被烟呛死,发生了两死一伤的惨剧!事件发生后当地镇政府和村委会就此事要我家和
我于2010年3月到某公司任职,因公司一直未与本人签劳动合同,也一直款买保险,心理很不舒服,2011年2月底因工作上的问题与领导吵架,然后一气之下就不干了。在办完离厂手续前曾与公司老板商量补缴保险的事3次,都说是我自己提出辞职,不能补。于是我把这公司告上了法庭。我的其本工资为1750,加生活补贴300,总共是2050元/
我家有一些开荒的土地,并一直在耕种,现在因为要修建乡村路需占用我家开垦的荒地,请问赔偿问题是怎样规定的??
我于2008年建了个水泥制品厂面积在500平方左右、现在被地方规划征用、他们按徐证发2011年60号文件水泥路面补偿标准每平方100元给予补偿、搅拌机、机械、一些模具不在补偿范围之内——请问;他们这样补偿合理吗?敬请给予解答……谢谢
政府的排涝泄洪工程,政府征房征地给开发商,让开发商来进行商业开发,政府行文的赔偿标准与市场价格相差甚远,政府规定的赔偿标准合理,合法吗?
我们村的一些土地在2001年的时候,被一个花卉企业租赁,当时是按照每亩地800斤小麦进行补偿,签订了10年的合同,今年合同期满了,但是该公司在土地上修建了温室大棚,土地已经不能进行正常的农作物耕种。现在该公司提出要继续租赁,但却是以租期50年,一次性给予60000元每亩地的补偿这种形式来签订协议。请问这样的做法是否
贵州蒙江流域规划的第四级电站 上尖坡水电站占用了不少农民土地,这几天就赔偿问题有了纠纷,开发单位给出的赔偿是,一亩1.3万 可大多数农民不肯,想问下国家对这类的征用土地赔偿的规定。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