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丈夫是高中同学,大学毕业以后结婚,结婚6年,在四年前因工作他去了日本,我在家照顾孩子和老人,可是2年前突然回来要离婚,他当时说他在日本工作压力大,以我和公婆关系又不是很好为由,说他现在很痛苦,想离婚,说孩子由他抚养,不要抚养费,我因为怕成为他的负担也怕他在日本想不开就和他签了离婚协议书,一年以后没想到他起诉我离婚要孩子也要每月500元抚养费,而且在日本是有了女人才要离婚的,所以开庭时我坚决不同意离婚,法院判不离。他在日本上班每月赚人民币3万多,我们没有房产,他还一口咬定没有钱,半年以后他要再起诉离婚,我怎么样才能不离婚,如果真叛离我能要到钱吗?毕竟我面部烧伤找不到工作,判离婚的话我不知道怎么办生活下去。
我和爱人已经分居两年多一直没有她的消息也从来没有问过两个小孩怎么样,如果我起诉离婚法院能判决吗是怎么
事情经过是三年前我有一次精神出轨,她发现了就和我闹说什么离婚当时我没有同意,把她所有衣服带走回娘家,我把她从娘家接回过了几天她又走回娘家叫上她姐姐弟弟还有她姐夫一起来我家把家具电视都拉走以后就找不到她人。问她亲戚都说出去打工不知道在什么地方。
我和老公结婚十八年了,儿子十七了,上高中,前几年我老公和两个女大学生曾经有过婚外情,我原谅了他,两年前他到外地工作,今年十月份他提出离婚我不同意,后来他起诉了,请问我怎么办?我不想离婚。这么多年都是我在操持这个家,他是公务员,平时工作挺忙,我把家务全揽过来,为了让他出人头地,我牺牲了很多,儿子他几乎
自己现在怀有身孕,老公不好好工作,没有养家能力,公婆又不管,还欠着我的私房钱三万元不给。日子没法过。天天自己挺着肚子干活。怎么样才能顺利的离婚呢? 现在有身孕可以离吗?或是等孩子生下来几个月才可以离呢?
第二次起诉离婚的负责法官说,“如调解不成有可能还不叛离,怎么理解”?
本人于2010年4月23日向法院提出诉讼离婚,法官在庭前\中\后调解离婚因房产分割问题没成功,5月18日法院以感情破裂证据不足为由驳回诉求判决不准离婚。2010年12月16日我第二次向法院起诉离婚,已于元月10日开庭。法官已确认我们感情确已破裂,但有几个问题想咨询下: 1、调解中负责法官私下对我说,“如调离不成有可能还不叛
我跟他谈了12年的恋爱,他上大学,工作什么的都是因为我,哪知道结婚不到1年孩子刚出生他就开始闹离婚,协议不成,于去年我带孩子外出看病起诉我离婚《那次孩子病危他不但没有管》那次法院没有判离,今年他又起诉要离婚,在这期间他没有管我和孩子的一切《孩子从出生就一直是我一个人在抚养》,他在外面的工作电话住处,经
起诉离婚,如果仅仅对于小孩抚养权有争议,对于共同财产没有争议,怎么收费?
起诉离婚,如果仅仅对于小孩抚养权有争议,对于共同财产没有争议,怎么收费? 会按照房产价值的千分之五收费吗?如果调解成功或者在开庭钱撤诉哪?
我起诉离婚,男方听到风声跑了,我一定要和他离,他带着他的儿子到我家又打又砸,严重影响了我的生活,不知他这一跑法院还能保护我的权益,让我们离吗
是女方提出离婚的,男方出轨在先,在没离婚的时候女方叫着她家人把自己的财产都搬回了他娘家,孩子在吃奶的时候他父亲把他从她母亲哪里抢回来了,孩子他母亲确实没有能力抚养一个男孩,这种情况能把抚养权判给南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