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毕业什么都不知道,自动离职没有还公司借款,没有拿工资。
出差时写借款单(自动复印的一式三份 第一联可能在公司)借1500元,出差期间用传真形式再借款1500元,我是去年11月自动离职的,现在公司发催款单到身份证上的地址要我还款3000元。
我不想还,当时我出差报销费用+我工资已经超过3000元了。可是我要离职,公司不派人来接手我的工作,当时刚毕业什么都不知道,实在受不了了就自动离职了。
请问我不还这3000元,会承担什么后果。麻烦专家帮分析下,谢谢!
以前公司在江苏,进公司的时候合同,协议 什么的都没签过。
我去年的年终奖和本月工资还没有发,我想月底辞职,但我怕辞职时公司会以种种理由不发或扣发这部分钱,因此我现在已经提前以借款的形式把这笔钱拿出来了,借款单上写的用未发的年终奖和本月工资还款。 如果我现在辞职,会不会触犯法律,会不会影响我的辞职。请您们帮我出出主意,我该怎么做比较好。
来公司后只签订了试用期合同,4个月后,也没有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所以我单方面要求辞职,由于我从事技术研发方面工作,辞职时,公司的那些要求做法是合理的?
公司向个人借款用于购买房产(公司公司债务人,个人为债权人),订立合同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哪些事项是必有事项?谢谢!!
你好 我是7月9号 入职 签订合同为长期 现在要辞工读书 已经递交书面辞职信 但他不批 可以强行辞职吗 前提是得到应有的工作 望解答 当初签合同时 是一张白纸 就是签名画押
您好,我是四川双流的,我的合同到期时间为2011年年底,现在提出辞职,但是合同的补充协议为:在劳动合同期限内,非本合同第二十二条原因,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其标准为最近六个月平均工资的30%,违约金计算期间为未履约期限。乙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在向甲
以前在合肥一家公司上班(属于公司分部)做了一个多星期,根据公司安排 和公司领导去 外地开了家分部 在那上了一个月的班 后来辞职了。到现在还没给工资(3个月了)除了同事可以证明 我在那上过班,就没别的证据了。我还能要到工资吗。
以前在合肥一家公司上班(属于公司分部)做了一个多星期,根据公司安排 和公司领导去 外地开了家分部 在那上了一个月的班 后来辞职了。到现在还没给工资(3个月了)除了同事可以证明 我在那上过班,就没别的证据了。我还能要到工资吗。
我在公司工作4年了从来加班不给双倍工资,我想辞职,已经交了辞职信,一个月后离职,能不能领失业金?
我在一家民办幼儿园工作。8月初提出辞职,并提前30天递交辞职信。原本一切顺利,结果今天领导在和我谈话时,突然说教师是特殊的行业,教师法里有规定,教师辞职必须是在学期结束后才允许辞职,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 我想问问,有没有这个说法?如果有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