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我简略说下,我在南京某自考学校读书,即将大三,由于不满意学校宿舍的安全性、晚间过于吵闹,而且朝北的太冷了冬天。最重要的原因是我要进行牙齿矫正治疗,讲经常往返与学校与医院之间,我可能经常遇到回去的时候宿舍关门的情况,而且治疗期间饮食需要自己处理,不能随便吃,所以我在外面租了了套房子,离学校很近,去教室的路和宿舍去教室的路一样长。 问题一: 学校开始是说出去住要么把住宿费交了可以去外面住,要么退学。 请问学校有没有权利这么做? 问题二:后来财务处告诉我们可以申请走读生,我认为我的走读申请的原因已经够充分,够恰当了,但是学校只给3条路:1.精神病 2.传染病 3.户口在旁边一个小镇上 1.2两点是不是很胡扯,荒唐吧! 请问 学校在这里做错了什么?我如何反驳学校? 问题三:就算走读申请通过了,校方也要求交 1000 元的押金,而且没有给出任何物价局的收费根据,甚至说这个押金到底干什么都没说。班主任说这是学校内部规定的,请问学校内部有权利自主规定学生交什么钱吗? 请问,什么法律多少条有此方面的内容?我要找法律条文丢给学校看!
公司以不符合工作调动为由将我辞退,且表示不给于任何经济补偿,我要如何维权?
我是2006年12月11日进入公司工作,公司当时试用期为3个月,所以我是在2007年4月份签订的劳动合同、公司开始为我缴纳保险。期间由于公司需要有过多次人事调动,都有调动单,08年4月份又续订了劳动合同。08年12月27日我在家歇班,公司通知我有工作变动,具体情况让我28日一早找要调往的部门经理谈话,他告诉我公司的决定和以
我们学校的寝室分几个园区,在我所在的园区,这边的宿舍管理员们主允许我们带饭进寝室(他们自己可以),不允许我们使用热得快(寝室管理员们都是在烧的),而且还提出一次使用就罚款200元,而且收款只开一个条子。如果不交就以上报学校学生处相要,还说到时就算不交也在我们退寝时,在押金里扣,我听说学校是无权对进行罚
事情经过说明: 2010年5月13日下午第二节下课时,看同学打弹珠,结果蹲着的同学突然起身,将我孩子的2课门牙撞断。事情发生很和对方家长谈了多次,对方家长愿意承担20%的责任。请问律师,你觉得合理吗?我们应该怎么起诉那?
我的楼上装修,为了省钱,没有叫正规装修公司装修,自己叫了一些马路民工就开工,拿大锤乱敲乱砸,在砸完地板砖后,又在上面(也就是我家的天花板上面)拌水泥,导致我客厅和一主卧室天花板渗水发霉,我找楼上协商多次,才给了我一点钱当是赔偿。我以为事情已结束,但过了一段时间,楼上又把我家厨房天花板敲裂和另外一个房
我在2008年买了一套期房,合同约定2010年9月完工,但是如今已经7月份仍然没有一定动工的迹象,请问我该如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是否一定要等到9月份?如果到时候开发商按月付给违约金他就可以无限期的拖延下去吗?请求帮助。
92年平反,由上海劳动部门代办退休,退休身份为教师。95年后发现,未按教师待遇发放养老金,15年来,一直上访,后知档案系劳动部分丢失,以至以国家机关工人身份发放养老金。现经信访部门、劳动部分复查,恢复中教一级身份,仅调整工人与教师间的工资级差。对15年中造成的工资差异不予补偿,且不享受教师应享有的“共享养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