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房管局)将政府安置房工程建设项目包给乙方,并签合同;乙方又转包给丙方(约定了合同单价和工程额,且目前增加工程额归丙方),乙丙方之间也签订了合同。丙方在施工中发生了增加工,手续齐全,做了资料交乙方,乙方以自己名义送交审计局,审计局没有按照甲乙方签订的合同额加增加工程计算,而是全部打乱重算,认定的工程额(其中包含增加工程,但是增加工程额在审计报告中看不出来)比甲乙方签订的合同额还低,乙方便想占有丙方的增加工程额,不承认丙方作的增加工程,丙方只好找造价师事务所算,试问造价师事务给丙方办的工程决算在法庭上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房屋装修合同与私人签的,装修还没有完, 装修的人要求加3万, 协商不成,想走法律程序, 不知与私人签订的装修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户口迁香港后以前在大陆与某公司签订的无固定期限合同是否还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还继续留在大陆公司上班,那是否要先解除之前的无固定期限合同?
快递辞职报告到公司,被公司门卫或保安签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若没有,应该如何避免此种情况?谢谢!
快递辞职报告到公司,被公司门卫或保安签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若没有,应该如何避免此种情况?谢谢!
请问,到民政局离婚时,签的离婚协议具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对方违约(协议上承诺离婚后一年内付清对我30000元的补偿,如果对方在离婚后一年内没给)我是否可以起诉他,强制执行?签了名的离婚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没有,如何才有法律效力?
安置费处理委托书 委托人: 男,一九 出生, 身份证住址: 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 ,女,一九 年出生, 身份证住址: 身份证号码: 我,委托人某某某,因儿子不孝,在老伴 于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日去世后,将我赶出家门,暴力对待,没有尽到赡养义务,为防止日后因我的安置费产生纠纷,现经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