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律师,您好,现在又有个问题想向您了解。上次没跟您说清楚,我所在公司属于分公司,分公司只有负责人,签合同时也不是负责人跟我签的,公司委托了另一个人来代签。那么我们以前跟分公司所签订的合同是否还起到法律作用?假如说,这分合同起不到法律作用的话,实际我又与分公司发生了劳动关系。我还能主张我的合法权益吗?
本人在一个私营企业工作时间2006年7月1日到今,2009年6月23日--2010年6月23日签订了一次一年期用工合同,2010年6月23日--2011年6月23日续签了一年期用工合同。在2011年6月30日单位领导口头通知要求调动我的工作岗位,当时我没同意并要求单位应当以书面形式下正式通知为由拒绝了调动岗位。当时领导就说7月1日就不要来上班了。我7月1日仍然坚持上班到7月11日(没能继续上班是因为已经被停止指纹考勤)当日找领导询问,领导给了一份盖有章的调动工作岗位的通知,而且还只是复印件。时间写的是6月29日,而我拿到这份复印件通知的时间是7月11日。当天又要求单位给一个明确的答复,如何处理我与单位的劳动关系时,领导说只是负责传达上级领导的意见,请我回家等通知。于是我7月15日再次问到领导这个问题时,领导回答让我回家休息,我问领导回家休息是什么意思?领导让我自己去理解。我问是否算带薪休息,领导表示不可能。直到今日单位仍然没有给我一个处理的意见。我想请问律师,我这种情形应该怎样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现在就是我不知道到劳动局投诉公司什么?是投诉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吗?还是投诉公司什么?你能不能给一个确切的说法呀?
未离婚,但父亲不承担孩子的抚养费,请问母亲应该怎样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
父亲户口在四川,母亲户口从四川迁至苏州,父亲有固定工作,且是公务员,但是将母亲和孩子赶出家门并不承担一切生活费用,现在母亲在外打工,因孩子要上学一个人无法承担抚养费及学费,父亲从不过问,不尽父亲的责任和义务,请问母亲应该怎样维护自己和孩子的合法权益?能在目前户口所在地以孩子为原告起诉父亲吗?请问起诉
星期四是我们这里的巴扎天,这天本来就人就多.我们这里又是摩托车修理部,摩托车自然就会很多.事情发生在当天下午13多一点,有一群穿制服得人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就将一辆停在我们这里修理的SUZUKI摩托车搬上一辆三轮车拉走.我们发现了就上去问为什么把车拉走,他们说是因为摩托车没有牌照,我们就说摩托车是人
我跟朋友合伙入股了一家店铺,原店主不知我有份的情况下立了一份只对我朋友的合同,请问我要怎样和我朋友订一份合同来保护自己的利益呢?
我是私立学校的老师,今年10月7日因病住院,10月21日才回到学校。学校以请假时间过长并已经请了新老师为由,要求我待岗已经10天,期间我曾多次询问,校方没有任何书面及其它安排,也没有说工资方面怎么开,我觉得学校是想逼我自己辞职,这样就不用经济补偿。我想知道学校的这种做法是否已经违法?我应该怎样维权?需要搜集
上个星期六我哥哥约同事晚上一起去吃饭,然后晚上六点多钟饭局开始,我哥哥平时很少喝酒,那天自己斟一杯红酒(约二两)然后饭局快结束的时候,他自己去厕所,一会又一个同事也上厕所看到我哥哥仰面倒在厕所里面,当时听同事说哥哥已经昏迷,一会同时把哥哥扶起来他的意识逐渐清晰,后来赶到头疼,同事一起把我哥哥送去医院
我们是一家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市政改制而来的单位,2000年改制以来,年年分红,最近两年百分之百分红。当然职工只得到很少一部分,只几千元,领导可能几十万。但是改制后工资一直保持改制前的工资,没有多大增长。在职工的要求下,在目前物价急剧上涨的情况下,公司决定涨工资。但董事会居然拿出一项决议,声称为了调动职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