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有92平住宅楼,套内81,现回迁楼125平,套内99.71,开发商在超出的18.71平上×1.25(说是什么公摊概率),然后得出的23平中10平按照原说好的回迁价补给开发商,余下的13平再按照市价补给开发商,想咨询下这个1.25是又规定的吗?如果有是不是应该在原讲好的18.71中去掉回迁价的10平之后,余下的8.71再乘1.25呢?
拆迁合同中约定回迁房是70平米,可交房时开发商说房子超面积10平米,要我们按商品房价补交房款,我们怎么办?
我是一位动迁户,动迁的时候签订了“搬迁验收单(产权调换)”。上面填写的是:予安置户型面积(㎡):104㎡ (高层)原面积(㎡):91.5(㎡) 10.4(㎡)(当初说好的是10.4㎡是动迁送的,不收钱)扩大面积(㎡):2.10(㎡)预交扩大面积款:3045元。 但是近期到银行交扩大面积的时候,告知没有104(㎡)的户型,有110(㎡)和124(㎡)的
回迁户在交付剩余房屋款时发现房屋面积多出7个平方,这7个平方应该怎么算?
我的住房是回迁的,开始的时候签的回迁合同上写的面积是110.78个平方。我原来的住房是56.78个平方的,所以多出54个平方。50个平方是按3000元一个平方算的,另外的4个平方则是按4500元一个平方算的。现在回迁了,面积开发商说是117个平方,多出的将近7个平方,他们要我以4500元一个平方来买?这样合理吗?假如我不信任开发商
我们是回迁户,在拆迁协商时已定好户型,现在房子还未交工,开发商说丈量的面积大于原协商好的面积,开发商让补多余的面积,开发商让回迁户按开盘价补钱,我们不认可。因为在拆迁结算时协商的价格是成本价。我们是否只补超出建筑面积3%的部分,如果补按什么价格补偿?
本人于今年四月经经适房申请报房管局备案预购买72.17平方的小户型且预购申请也注明房屋位置及楼层面积等,交预付款十万及地下室1.7万,公司开具收据。至七月底房屋即将交房时,开发商告知原房屋面积增为83.17平方,比当时要购买的实际查很大,补交不少房款,问开发商怎么会这样,开发商表示就这样,要就要,不要就退。想咨
我家在县级市,市中心以外的平房.用地面积110平方米.住宅面积61.04平方米.没装修.其中,建筑占地82.5平方米.建筑结构:砖木.建筑日期1987年.产权比例:100%.回迁所得住宅面积是多少?
我家拿拆迁安置房的超出面积应该由谁来买单,国家有没规定超出面积应该算多少
我拆迁现在拿安置房,每套多了3个多平方,3套房子超出合同安置房的10个平方左右,现在要算4000一个平方,要多付4W,这钱应该谁来承担,这个价位应该怎么算? 那这超出面积的价位是怎么来定数的,国家有什么相关规定吗?还是任意有拆迁方随意开价的,为什么有些人超出面积可以以1000元一个平方拿房,有的2000,而我们必须要4
我家是回迁户,当时签订的回迁协议已经确定了回迁面积为59.89平米,但是现在由于开发商更改了设计图,多了10平米,请问多出的这部分,是按商品房来处理吗?如果不是按商品房处理,那需要如果解决,当时协议上并没有涉及到这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