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我在张家港一工厂发生工伤(当时厂里还末缴纳工伤险),在镇人民医院截去右手中指一截,因为是厂方送至医院,医疗单据全在工厂手里,几年来,我多次找厂方要求提供这些单据以便我进行工伤鉴定,但厂方一直不同意,如果现在和厂方打官司(以诉讼时效中断来延长诉讼时效)要求厂方进行伤残赔偿),胜算有多大,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材料(医院的住院病历复印件可以吗),另外厂里03年之前工伤基本上都末鉴定,弱势群体期待您的帮忙
工人年龄61岁了,进厂的时候公司和他签了一份合同,内容大概是处理工伤责任双方各负一半的责任。现在手指出了工伤,在医院治疗。我想问一下那份合同有效吗?我们现在该怎么做呢?公司说超过60岁社保报不上了,所以要签一份这样的合同我们除了医疗费用,我们怎么样向公司提出赔偿呢?
我在厂里上班手指断了一节,在医院治疗出院后医院开了一个月的病假,现在病假完,厂里叫上班如果不上班就没有工伤工资了,请问他们这样合理吗?
我于2010年6月在公司发生工伤,2010年12月底做的伤残鉴定,鉴定十级。伤残情况:右手中指近一节切断,无指甲,并且在鉴定后近半年复查得知,自身体质为疤痕体质,至今手术伤口出还会疼痛,公司按鉴定十级只赔偿半年的工资,共赔偿7200元(现钱款还没发),我的基本工资为1200元,对于我的工伤鉴定的机构,具体我也不是很清
各位律师好: 我在成都双流的一家公司上班,2010年6月5日因工作受伤,公司当时没给我申请工伤,后来我自己申请,我自己已经申请好了社保局又说以后赔偿还是要公司来办理,所以又叫我找公司的经办人一起办理.2011年5月10日到医院被评为十级工伤. 伤残等级拿到了.人力资源部说是我自己申请的医药费报不了了,但是是公
我老乡是某公司的一名随车送货员,送货车是他们厂聘用私人的,十天前在送货的途中与前方的另一辆货车追尾,导致我老乡右手手臂骨折两处,手筋断了两根,血管一根,现在医院治疗,两方的车保险公司也去了解了情况,请问出院后的理赔应该由谁承担呢,是先出院还是先要求理赔呢(有人建议先要求理赔,怕出院后没人管),我们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