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单位准备将以前属于我们职工自己的产权房进行拆迁改造,由原来老式的二层连排家属楼改为22层的高层住宅楼,其中1-3层为商铺。由于在签署协议后才看到设计图纸,对新房屋的设计极不满意,欲退出此次住房改造活动,请问我应该如何做?如单位要强行拆迁,请问具体该如何维权?协议书原件如下: 住房改造协议书 为了改善职工居住条件,提高职工生活质量,吕梁市水利工程建筑总队(以下简称甲方)计划对位于离石区建设北街家属宿舍进行改造,经与住户 (以下简称乙方)充分协商,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双方一致同意签订以下协议。 一、甲方拆除乙方建设北街家属院现有住房,在院内南面修建板式商住楼一幢,安排乙方居住,按乙方房屋产权证的建筑面积每拆除1m2,按1.5 m2的标准,补偿乙方。 二、按甲方规定的办法,由乙方在新建楼房第11--15层之间的甲乙两种户型内自行选择房屋。乙方自愿选择 单元 层 户型(附图)。 三、乙方选择户型的建筑面积如超过产权证面积时,超出部分由乙方按建筑成本价格给甲方缴纳费用;如不足产权证面积时,不足部分由甲方按建筑成本价给乙方退款。 四、乙方必须在 月 日前搬迁完毕,将房屋交给甲方。在修建期间乙方自行解决住宿,甲方给乙方补贴房租费一万元。 五、同等条件下停车位优先乙方购买。 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盖章(或签字)生效,新房交给乙方后失效。 甲方:吕梁市水利工程建筑总队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日期:
我们也是关于方房屋拆迁的问题,我们家有弟兄6人,老大自己一个户头,其余5人属于老人的户头。一共12间房屋,其中4间是一个房产证,8间一个房产证,5儿子6儿子继承4间的房屋经老人同意委托签字搬迁。2儿子自己盖的房屋两间,3儿子4儿子房屋各3间,现在就是关于老人没房子,3儿子4儿子不同意每人出一间房屋给老人局面一直僵
拆迁人把我的房屋拆迁后与借住在我房的第三人签订了《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并把补偿款给了第三人,现在该房已经拆掉。我应找何部门解决?
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大家的积极响应下,按照市政府的有关城中村改造文件精神和“4+2”工作法,对毛庄村城中村改造和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市政府是否对毛庄村改造有具体实施方案,请给予回答。
公公七几年申请的宅基地,当时有婆婆和两个儿子。现在公公去世,大哥已分户另有宅基地房屋。婆婆现在是户主,我和爱人 婆婆在一户. 老房屋三间是我爱人自己翻建的 还有我们婚后建的.现在面临拆迁, 婆婆说是她的宅基地,房屋是她的.请问我和爱人宅基地应该占多少份额.房屋占多少份额. 我们有分家协议 协议婆婆和大哥在一起 我
兄甲某作为被拆迁人与拆迁人签订了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协议中约定了拆一还一的条款,但返还房屋还是未建房屋,房屋地址、朝向、楼层都未知,只有一个面积额,就这样,房屋被拆了。后来,弟乙某向甲主张协议中的部分返还面积的权益,请问,拆迁补偿协议中的返还面积可以作为诉讼标的吗?会不会要求和拆迁人重新签订拆迁协议?
请问以前老人过世时的遗愿,把我原有平房财产卖个小弟弟,说是卖,也就算是给,就给了一万块钱,才过两三年,房屋拆迁,补偿好几十万,这种情况,我还有争取这笔钱的资格么,房照已经过户,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