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治疗时老板也是安排用别人的名字治疗的。 也就是说,我现在没有劳动合同,没有医疗证明。证明才能进行工伤鉴定!!
我老公2010.05.18日在单位工作时右手骨折,后经鉴定为八级工伤,但在三个月后,他又因病去世,请问,像他这内工伤是怎样赔付
工亡,离工伤认定申请已经超过60日(违反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每次找到厂方和社会保险部门它们的工作人员却只一味的说“还在处理、处理···”,对此我该如何维权?假如工伤认定书下达以后,我又当如何做才能拿到工伤赔偿?它们还会像“拖”工伤认定那样的“拖”工伤赔偿时间么? 谁能告诉我当我拿到工伤认定书以后,
我朋友2010年1月23日因公受伤,致使右眼视力0.05,出院后鉴定为工伤,后评残等级为七级.因公司未签合同,且未购买社保,按成都地区2009年月平均工资2272.67元计,应赔付项目有哪些,具体金额为多少,敬请解答!
我于2009年9月因工作原因导致伤残,在去年已经一个人申报的方式平定了工伤,但是至今脚骨头断的地方任然有钢板且不能取出,我到过劳动部门他们告诉我没取钢板不能评残,所以至今未评残。同时因为公司前期否认工伤的原因我的部分医疗费用以及护理费用等都是自费,估计会涉及到劳动仲裁,甚至是法律的方式来解决。 而在近日
我哥哥,5个月前出工伤,右足五个脚趾全部截肢,目前经单位申请工伤鉴定为7级他所在的单位为私企,给上了工伤险和医疗保险。我想知道,1.工伤处理后他能够得到多少钱?2.假如对工伤处理不满意,是否还有别的处理方法,比如劳动仲裁?3.是否有继续在原单位上班的必要,如自行解除劳动合同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在处理上有区
您好!我司退休返聘人员在前往公司上班期间不慎摔倒。公司为她买的意外保险进行了赔付,但部分用药超出赔付范围,保险公司未进行赔付,请问这部分医疗费是否应由公司支付? 不论是否退休返聘或普通员工,超出工伤赔付范围的费用均由企业来承担?
公司员工于2010年8月30日上班途被一辆小轿车撞倒之后,肇事车辆逃逸。后由110送至医院抢救,开刀将头部淤血清除,当时处于昏迷状态。家人于2010年9月1日向公司承认其当时入职时冒用别人的身份证入职。因此公司依法购买的综合保险是别人的身份。 目前员工通过治疗,可以走动,但有时会发癫痫,而且话不能说,神情有些呆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