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立遗嘱将财产留给自己的亲生儿子.遗产是两处房产:一户主为继母,一户主为其父(其中继母房为双方共同处资;其父房为其父出全资.且双方商议以后房子归其各自儿子)现父亲病世,其继母觉得不公:要求父亲的儿子给部分钱,在说房子.问儿子现在能将其父名下的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么?
父亲与继母婚后有住房一套,继母有病,父亲照顾10多年,共同遗嘱能否成立及家庭财产问题
我父亲与继母婚后有住房一套,继母10多年前患过脑出血,现在基本恢复正常,只是日常起居有父亲照顾,继母基本没有生活收入,父亲一个月3000多元,他们共同写了一份遗嘱,房子以后给我,同时我要尽赡养义务。继母有一女儿,很少管她母亲,但现在她说继母精神不正常,遗嘱没法律效力,她是不是必须举证,必须有诊断证明。如果
50年前父亲去世前立字据将1间祖房分给我,因我长期在外省,退休回来后,发现此房的土地使用证已订记在我哥名下(92年9月),请问我能拿回这1间房屋吗
之前因为我好久没和父亲联系,我父亲就以为我出事了。他认了一个干女儿,并且让她住在我家里。因为常年就她一个人在照顾我父亲,我父亲就写了个遗嘱,写完本来就丢掉的,后来那女的有心就检了收藏。现在我父亲因为生了重病,医生说没多少时间了,那女的就说她和我父亲有个小孩,并且她还有遗嘱,等我父亲走了之后她会按遗嘱
以前未曾填写土地使用权类型 ,现在房产父亲赠与儿子,能否办划拨类型?
1986年的老房子,以前办理过老证,土地使用权类型空白未曾填写。现在房产父亲赠与儿子,土地使用权类型如何确定?能否办划拨类型?划拨、出让、租赁哪个类型对我有利? 据国土局的答复是“赠与的只能办理出让”,是否有道理?有依据? “如果是继承就可以办理出划拨”是否有道理?有依据
我母亲因父亲去逝,现享受290元遗属生活费。现我哥因工死亡,母亲还能否享受新工伤条例中30%的抚恤金
我母亲因父亲去逝,现享受290元遗属生活费。现我哥因工死亡,母亲还能否享受新工伤条例中30%的抚恤金
我父亲在我们镇上的一个企业工作了35年,这个企业几经买卖,到现在这个老板手中也已经16年了,并且具备了一定的规模。我父亲今年59岁,前几天,老板以年龄大了为理由,让我父亲去看大门,我父亲拒绝了,并不再上班,我想知道像我父亲这样能否得到赔偿。工作35年期间未为我父亲办理过任何保险。
我父母离婚了,老房子一份为二 ,是母亲借钱在中间起的墙,顺带装修了一下,我老爸怀疑我妈的钱来历不明,三天二头骂我妈婊子,我妈不让我为难忍气吞声,我能否把父亲告上法庭。
父亲健在,母亲去世,在母亲过世前,房子很小,经过十几年,在父亲和兄弟的打拼下,房子建大,(女儿没有尽到赡养父亲的职责,盖房子的时候,女儿没出一分钱),现女儿要求分母亲的财产,能分多少 女儿很不孝,到处说要去告父亲,父亲很生气,另房产证的名字只写父亲的名字。请问:父亲是否有权将财产(包括过世的母亲那份
要是不能过户这车不就变成黑车了、、、?还没问车管所呢,先问问律师们,这种情况能不参加摇号么?我有驾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