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我是一个农家妇女,现年40岁,家住山西吕梁。 2009年4月,我们这里乡村两级干部组织在我村修公路。因修路筑起的涵洞来水直逼我的房基,于是,我便要求他们给我消除危险后再进行,并阻止铲车施工。这时,乡村干部以我阻碍公务为由,叫来了派出所的干警处理。派出所来的人,不全面了解情况解决问题,而是要强行将我带走。我不服从,来人便强拉带抬让我上车。在此期间,撕掉了我上身的全部衣服,致我上身全部裸露。当时在场围观的有50人之多,暴露身体长达十几分钟。他们的这种行为,使我精神上受到了极大伤害。 现在我要问的是,公安人员如此执法是否违法,违法又怎么处理,我应该到哪里去告他们?
我的爷爷李锡元,原开原市油毡纸厂厂长,在任职期间为生产经营活动垫付资金加奖金五十四万多元。 一九九六年油毡纸厂破产后,原企业的厂房场地及债权债务由开原市防水材料厂承继。 他在二零零五年向开原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开原市人民法院以(2005) 开民一初字第1762、1763、1764、1765号判决
请问法院执法人员私自改动判决书,犯法吗?可以告他(她)变造法律文书吗?
一个案件生效执行中,发现原告和被告的判决书不一样,确定是法院人员改动过的,这样可以追究改动人员的责任吗?可以以变造公文罪定罪吗? 补充一下,改动后的文本并未告知被告,且法院并未出具更正裁定书。
1、我的案子正在区法院重新审理,法官执法犯法,我到区人大申请个案监督说不行,我怎么做能申请个案监督?2、人大的工作人员说案子正在审理市中级人民法院可以管法官的问题,问市法院哪个部门?谢谢!
我本人被打,派出所出警后对我们做了笔录后,要我们自行协商解决,他们根本不从众协调,也不处理打人者。我查阅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章第四十三条明文规定对此种行为的处理办法,请问该派出所的执法行为是否合理?
您好,我有个朋友不小心买了贼车(失窃车辆),目前小偷已经被抓捕,现在公安机关对我朋友无知行为处以罚款。罚款缴纳后回到家里。但是现在公安机关又把我朋友关了起来,已经3天不让亲属探望。我想咨询一下本身也是法盲的受害者,并且已经为他的所作所为吸取了教训。为什么公安机关现在还是这样不依不饶。(毕竟他只是一个
山东省平原县人民法院如此执法,是否合法? 我们是浙江青藤文具礼品有限公司的股东黄亚芳、黄萍,因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山东省平原县人民法院受理了山东德派克纸业有限公司与我公司的民事纠纷事件:2009年12月21日,经法院调解,原被告双方达成协议,我公司再三催要调解书,山东省平原县人民法院的法官于2010年4月19
我在2010年11月27日,开车去X地看岳母时候,被综合执法人员用钓鱼执法把车扣了(钓鱼执法我没证据),至今快4个月了。到现在什么单也没见,扣车单,行政处罚决定书都没有,享有的权益和义务都没告诉我。就像我的车被抢了一样。多次和他们协商结果都一样,要2万元。我想问问这样执法合法吗?我怎样才能要回车?如果他们执法
工商机关只针对几家超市查看票证通等,没有的罚款。还说都是由批发商承担,但最后罚的还是超市。很多商家、批发商都没有票证通照样经营。合法吗 他们如此罚款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