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姐妹两人 父母在世时留下两处住房分给我们各一处《未公证》 多年过去现在要拆迁 妹妹反悔又来要我的让分给她一半 我不同意
2007年,我家在农村的房屋得到拆迁,我们一家三口得到政府分发的回迁房屋购买优惠政策,每人45平米,共计135平米(政府没有给经济补助),而每平米购买回迁房的价格是2090元/米。因此我们自己花费22万元买了110平米的住房,(该套房如果以商品房出售为1万元左右一平方),现在我们办理离婚,女方(四岁女儿归女方)要求得到
起诉离婚,一方在婚后出资将另一方的毛坯房全面精装修,所有的材料、人工费用等都有发piao和收据、合同可以证明。这样房屋就升值了。请问在法院判决的时候,是否可以申请分割房屋因为装修而升值的这部分金额?另外,法院如何认定升值的具体金额、幅度?
我09年3月份结婚,8月份买的房子,首付了15万,当时我父母借了8万给我们,但是没有借条。贷款了15万,每月在他工资里扣除,房产写的他的名字。2010年3月在他的要求下我在单位办理了5年的离婚协议。4月份怀孕,11月25日在医院早产,剖腹产生下一女儿。由于生了女儿,在月子里我就备受婆婆的辱骂,他还对我提出了离婚,我为了
我与爱人结婚20余年了,本人1998年获得父亲赠与平房一间,有赠与公证,公赠书上受赠方只写了我的名字,但没明示个人,后来平房改造,本人获得独单一套,购买了产权,今年想和爱人离婚,请问我这房子能算我个人财产吗?谢谢
夫妻婚后买房,女方父亲出资30万,之后又从女方叔叔家借了50万,,房子的名字写了女方和,女方父亲,请问离婚该房屋该怎么分?女方叔叔的50万现以还清,是由女方开店还的,剩下还有代款100万由夫妻双方房子抵压的 女方父亲出资30万,当时的想法是共同拥有房屋,但女方父亲户口是外地的,所以当时没有写上,所以只写了女方一个人的名字,?
房屋拆迁前产权是父亲的,儿子结婚后和父亲共同居住,后来住房被拆迁,买新房时,拆迁补偿款不够买新房钱,父亲是老人,不能贷款。由儿子贷了一部分补足,由于买房人才能贷款,房契只能写儿子的名子,父亲的房屋拆迁补偿款并未借给儿子,新房是共同财产,共同居住。儿子要离婚,父亲的财产权利如何保障?如何进行财产分割?
婚后买房,女方父亲出资30万元,本想共同拥有房屋但因父亲是外地户口所以只写了女方个人名子,女方叔叔出资50万元属于借款,现在离婚,请问女方该怎样才能分得更多财产?需举出什么样的证明?律师可否能帮找证明? 父亲这时可以做出只把那30万元赠与给女方个人吗?如可以,是不是30万首付及30万首付增值部分都属于女方个人呢?银行的打
帮朋友问下离婚后房屋财产分割问题:1、我朋友女,现暂时想离婚,目前涉及按歇贷款的楼房一户,夫妻二人当时是同时去的银行贷的款,按歇贷款人写的我朋友名字,小房证所有人上写的也是我朋友的名字,请问目前情况如果离婚的话,怎么分配房屋呀,是规女方还是两人平分呢。按歇贷款是我朋友自己还呢还是两人共同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