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父母亲离婚之后,我的父亲又找了一个女人,那个女人有个儿子,我们四口人在一起生活了10多年,但我父亲和那个女人一直没有办理结婚手续. 04年的时候,那个女人家的两套老平房拆迁,我们家出钱将那两套小面积的老房子,换成了两套76平米的套房.并说好,这两套房子,一套给我,一套给那个女人的儿子. 但是当时由于拆迁中的种种原因,新房的户主名字没有能够更换,也就是说,两套新房,一套的户主是那个女人,一套的户主是那个女人的儿子. 了解拆迁过程的都知道,那两套安置房是几年内无法上市的,因为我们只拥有该房屋产权的75%,也拿不到房产证,根本不能领房后马上过户.正因为如此,那个女人这些年一直说,只要时限一过,就愿意把她名下的那套房子过户给我,并且在这之前,如果我不放心,她愿意去公证处做公证. 以上就是大概的情况,我的问题就是: 一,有没有办法,在限制上市的时限内进行房屋所有权的变更? 二,如果第一条行不通,那么待时限过后,进行产权变更的时候,是必须先补满剩下的25%产权,拥有100%的产权后,才能进行产权变更. 还是说,可以直接转让者75%的产权. 三,如果我父亲现在和这个女人办理结婚手续,我们就是法律上的一家人了,尽管这套房子仍然属于婚前财产,但在过户转让这方面会不会比较方便? 四,如果进行公证的话,这个公证书到底能起到多大的法律约束?是不是能够随当事人的意志,随时变更,或者推翻. 如果公证没有多大的法律约束,那么有没有其他更行之有效的方法?
我的继母名下有一套安置房,上个月刚拿钥匙,还没办理产权证.现在她答应将这套房产赠与我,并愿意进行房产赠与合同的公证. 我想问一下,是不是必须先拿到房产证,才能办理赠与合同,进而办理过户手续.另外,好像现在安置房必须5年后才可以上市.那么我家这种直系亲属间的赠与行为,是否也受这5年时间的限制,还是可以直接办理产权过
2000年父母将自住的房子过户给了小儿子,未告知其他女儿和儿子,十年后父亲死亡,其他儿子和女儿才从母亲那里得知这个情况,请问律师那这套房子等母亲过世后是否就无法进行遗产分割。
我最近购买了一间70多平米的二手房,房主两人离婚,屋子判给了儿子,但房产证上仍是父亲的名字,他的父亲把此处房子以7万卖给了我.我们去办房产过户时对手续及所收的费用很不理解,最近行政找我收4%的契税,我上网查了一下不是很合理,想咨询一下专家,问问大家的意见
请教律师,我们婚后有一套房产,房产证是夫妻俩人的名字,贷款已还清。现协议离婚房子方归女方,请问在离婚前把房子过户给女方后,离婚了房子就归女方个人了吗?还是需要什么别的手续,请具体点,谢谢
我家的一栋房子由大姐出资购买,但于数年前转赠给我。双方没有签订协议,而且房产并未进行过户,房产证仍写姐姐和姐夫的名字。日前我准备出售房子,已获得姐姐同意(家姐在国外)。现在我要怎么办,需要让她回国一趟吗?可以现在打印一封协议寄到国外让她签名,然后再去公证吗?房产过户时可以让她授权别人代签吗?而且她与
我父亲有一套60平米的全产权房,产权证上只有父亲一个名字,是父亲名下唯一的房产,父母早就离异,爷爷奶奶也已经过世,现在想把房子过户给我,请问哪种方式最合适,费用最省?谢谢
律师:你好! 离婚时经法院判决,该房产已属于女方,当时该房在按揭期,户主为男女双方的名字,先贷款还清,想更正为女方单独的名字,如何操作,请律师详细说下步骤,谢谢
在老家农村买了一间房子,去办过户手续,地税说房东已经和他人签有产权转让公证(但是那买房的人一直没有办理过户),现在房产证和土地证还是原房东的名字。现在我要买房东的房子,地税说我得交2份税:一份我的,一份那个与房东签产权转让公证的人的税,请问律师这样缴税是否合理?算不算双重缴税?谢谢!
我与98年与亲戚协商支付5000元购买其名下动迁房可以明确此房可办理房产证,其出具一份协议,说明该房产权归我所有可由我全权处理,虽然其伴侣没有在协议签字,但有证据说明她清楚我以支付5000元购买其名下动迁房事宜。从08年交付购房款开始、到10年收房装修、缴纳各项费用开始都是我经手并留有单据。因各种原因房产证10年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