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妻于前年结婚,妻婚前有一女,现已经13岁,于今年九月准备读初中了。我妻是广西人,女儿的生父是广东廉州人,他们相识于96年,相识时男方已婚,一直在隐瞒。同居期间四年,直到女儿2岁才发现男方已婚。因此女方坚决离开了男方,将女儿送回女方老家由父母抚养,直到现在。在此期间,男方未履行过父亲的抚养职责,只是女儿下来广东偶尔见过两次,只给了共500元。从此了无音讯。由于女方没有去过男方的家,只知道男方的地址。现在生活困难,女儿读书需要钱,希望能通过法律挽回权益。但有诸多问题不懂,现想请教几个问题:1;女方应该在男方还是女方所属的地区法院提出起诉?2;以谁的名义提出起诉?3;需要拿出什么样的证据?(女方有出生证、男方身份证复印件、女儿防疫证,)4;要提供证人吗?如果找不到,怎么办?5;聘请律师的律师费是不是由败诉方支付?谢谢!
我现在怀孕8个多月,马上就要生了,怀孕三个月时丈夫动手打过我,还去我家和我父亲大吵大闹,婆婆当时就话里有话的让我去流产,原因就是怕她儿子和我离婚后有负担,但孩子是我身上的肉,我不可能不要。后来矛盾有所缓和,但这期间婆婆总是来我家干涉我的生活。前几天回他家过年时因为琐事我要回家婆婆不让我走,推了我一把
03年4月8号离婚,当时孩子只有8岁,现在孩子15虚岁,离婚协议是男方写的当时约定每个月给孩子200生活费,但至今一分也没给,也不探视孩子,他现在上海发展,有厨师技能。我今年37岁为了养孩子四处打工,身体每况愈下,孩子现在初一第二学期,面临辍学,我实在没有办法,男方户口所在地有半晌地租给他人播种,我可否追加回来
未离婚,但父亲不承担孩子的抚养费,请问母亲应该怎样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
父亲户口在四川,母亲户口从四川迁至苏州,父亲有固定工作,且是公务员,但是将母亲和孩子赶出家门并不承担一切生活费用,现在母亲在外打工,因孩子要上学一个人无法承担抚养费及学费,父亲从不过问,不尽父亲的责任和义务,请问母亲应该怎样维护自己和孩子的合法权益?能在目前户口所在地以孩子为原告起诉父亲吗?请问起诉
我与前夫09年4月离婚,我们协议离婚时约定:前夫按月支付女儿每月500元生活费,500元西安生活标准,350元生活费、100元教育费、50元医疗费计算!但前夫户籍在四川南充,我在陕西西安,而且我与前夫都不在户籍地工作,我在广东中山,他在广东顺德,离婚后我们一直没有联系,抚养费他并没有按约定支付!请问如何追讨?如果起
我与妻子离婚,我们离婚时约定:她按月支付女儿每月1000元生活费,离婚后我们偶尔没有联系,抚养费他并没有按约定支付!而起变相的降低孩子的生活费用,一直要求降低到300请问如何追讨?如果起诉的话应该以什么名义向法院提交! 我想请问能否追要女儿看病费用和拖欠的生活费!谢谢!
我今年17岁 94年 1岁时父母离婚 判给母亲 . 6岁时母亲病逝就由我外婆抚养至今. 期间父亲没给过一次抚养费. 外婆今年年势已高 无力承担我的起居. 我能追讨抚养费么. 我这种案例.该如何起诉 如何提要求呢.
我离婚4年多了 当时我们协议离婚 孩子给他 我不负担任何费用 孩子一直是我父母带大的 后来我见孩子也困难 用他的话说 想见孩子 要看他心情 现在他再婚了 给我打电话 发信息 说喊孩子回我父母家叫我父母养 我没有固定收入 如果我现在要回孩子的抚养权 我有权要求他给付抚养费吗?他没有固定收入 他有自己的出租车两辆 还有
和孩子的父亲离婚已经4年了,4年里孩子父亲没有付过一份的抚养费,人也失踪了,他们的亲戚不愿意告知孩子的父亲在哪里,请问我如何追讨孩子的抚养费 如果人失踪了找不到,公告了但是还是找不到人,要谁来给孩子支付抚养费呢?
我和前夫与09年12月办理了离婚手续,协议上承诺每月支付600元小孩的抚养费给我,另外小孩的教育费及医疗费各承担一半,去年3月开始男方就以各种理由拖欠抚养费,并一直未支付过小孩的教育费,就这两项目前已经拖欠了12000多元了,我应该准备些什么材料到什么地方去起诉他?
本人在2010年11月份到一建筑公司下的一个项目部中做管理人员工作,在去后和总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期限是到这个项目工程完工,但是这个合同我们都没有一份,问公司,他们说这只是一个为了办什么事情而签订的,是内部合同,是不给签订人的。 在2011年1月27号时,过年放假,当时没有发工资,只是叫留下了一个银行帐号,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