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网络交友认识的某人 用欺骗谎言夺取信任 没多久在他的【情侣之间无所谓】 【我是你男朋友 爱你才希望看到真实的你】此类诱骗下防范意识低的我遭受网络诱骗裸聊 谁知道事后对方声称已截图拍照 我无意搜索到他真实资料 希望了断 毕竟他的动机非常不单纯 而且盗用别人图片假装自己 对方不但不肯放弃骚扰还威胁会散播照片还用【搞死你】【我去杀了你】这些话恐吓 现在我很惶惶不安 他的掩盖非常到位 我想不止一个人被他骗过 现在我不知道有没有散播 我已表示若收到侵犯 会用法律保护自己和家人 请问 若他散播照片或以此敲诈家人 未散播前我该如何劝阻他 一旦被流传出去我又该如何争取法律保护 我还是个大学生 因为这件事自己的一辈子很可能被毁 更不希望父母受到伤害和打击 所以我必须隐藏身份勇敢求助 【还有请问 若我想保护自己的隐私 可否网络报案 不必真人曝露】
律师您好!请问有人把物价局审核批准的(艺术考级)收费标准私自改动提高了价格,然后把多收的金额巧立明目的据为私有,这种行为算不算价格欺诈?如果不算,那叫什么?
你好,我在合肥女人街接一门面,街道已经通知拆迁,二手房东故意隐瞒事实收了我15000的转让费,(没打收据},还有2600元定金(有收据),给了我一份原始合同后逃之夭夭,我这有她身份证号,qq号,家庭住址(去了,家人说她一直在市内租房,不在家住},去公安局备案,数额{2000}太小不能立案,请问转让费还能追回来吗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我家是怀远县唐集镇上的,2001年,尹某因挪用公家的公款,被要求立即归还,不然就要坐牢,他怕坐牢但是他又没有钱,只有把自己盖的房子卖给我们父母了。当时以10万元的价格成交的,而且尹某的老婆陈某还是我妈的亲妹妹,尹某与我爸签订了一份协议书,有中间人的签字,随其又去当地的司法所做了一个见证
我有一个朋友因故意伤害取保候审 因为对方持工具来找他们打架属于聚众斗欧 涉案人大概10多个人 他们持啤酒瓶导致对方一人重伤至残一人轻伤 当时虽然他也持啤酒瓶跟了过去但是因为打架太乱看见有人受伤后 害怕就把酒瓶扔到地上转身离开了 所以他没有给对方造成身体上的伤害 是否属于从犯?取保候审到现在已经快一年了 法院
对方没有任何的文件下,就要挖石,对我家造成影响,我家人出来阻止,对方就叫人打我家人,我家人头部有多处肿伤,请问对方要受什么法律制裁
1.股东收到其他股东转让股权的通知,应当在多久之内回复?2.人身自由,是指公民在法律范围内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自己身体行动的自由。下列哪些人可以成为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行为侵犯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