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服装店工作了一个月,因为工作环境不太满意,和店长沟通提出辞职,当时店长让我做玩这两天给我答复,我等到弟天还是没有回复,后来发生口角后(已经下班),后来就没去上班了,过了8天,快到发工资的时候(15号发工资),我打电话去问工资的事,结果告诉我,我是自动离职,没有工资,后来问了督导说不但没有工资还要我赔偿违约金,可笑的是我今年在这家店工作根本没有签过合同没有签过合同(这里要说明一下,在去年我找暑假工作的时候去这家服装店的分店做过两个月,签过一份,两个月后我工作完成回学校读书,现在她们拿那份合同和我说,这合同和现在我在另一家有关吗,我现在是实习阶段),还有说明的是我们的工资是按一个小时4块5加提成的,我算了一下我的工资大概在1600到1800,那么我能拿到工资吗,能拿到多少
因为爱人要做人流,需要照顾,4天没能去上班,可其中4天中的第2天我与管理组长电话说过,说我家里有事,需要请假几天,可我第四天回去上班,公司科长便说组长说话不算,说组长只能批2天,便视我自动离职,我是7月17日离开公司的,我们公司是每月25号拿上个月工资,7月25号公司不发我6月分的工资,既然我六月的工资都拿不到
试用期内辞职没提前一个月交辞职信,未被批准,如果我自行走人则算自动离职,不给发余下工资。
我是一名在校大学生,现在是实习期。目前在北京穆恩楼清真饮食有限责任公司上班。面试的时候说我有3个月的试用期,入职到现在未签订任何合同。由于个人原因,现在需离职,辞职信已经在5天前以书面形式交了。但现在公司就是不批,说我如果辞职得提前一个月交辞职信,就是不批。若我现在自行离职就算离职,剩余的工资不给发。
提前一个月交辞职信,未被批准,如果我自行走人则算自动离职,不给发余下工资
我是一家公司的导购员,我因个人原因要辞职,我一个月之前提交了辞职信,现在已经快两个月啦,公司还没有给予批准,我现在辞职走人,公司会不会给我发工资,这样要不要负法律责任.
2011.01.12我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进入北京中燃伟业实习,从中发现公司在学校允诺的和实习一点都不一样 ,说我们要实习半年,然后拿到毕业证之后转入试用,时间太长啦,我忍啦,在2011.03.28早晨我交上辞职报告就直接走人 实在受不了了 到现在.4.20 该发上月工资啦 我发现没有我的就打电话问公司 公司以我旷工为理由 没
2011.01.12我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进入北京*伟业实习,从中发现公司在学校允诺的和实习一点都不一样 ,我忍啦,在2011.03.28早晨我交上辞职报告就直接走人 实在受不了了 到现在.4.20 该发上月工资啦 我发现没有我的就打电话问公司 公司以我旷工为理由 没有批我的辞职报告 说旷工了公司就开除我啦 是没有最后一个月的工
我已经申请了离职,不过不比准,然后就旷工了两天,后来又回去请假,想他们发上个月工资给我,不过到了发工资了结果没发到我账号里,这样我能拿回上一个月的工资吗?请问 因为我在国美工作的 他们说自离是没工资的,有不说没是没这个月还是上个月工资。现在我想请求帮助呢?
我想咨询关于企业在员工离职最后一个月要扣20%工资,这种做法是合法的吗?可能通过什么途径可以维护到员工的切身利益。谢谢!
公司发了化妆品补贴,但在离职时要求我们退回,因合同上未规定要退回,我不退回,最后协商我只退三百,但公司要求我退七百在返我四百,我不同意,所以就办不了离职,现在公司通知道我,不办离职手续就能发工资,请问公司这么做是否合法?我要怎么做才能保障我的利益,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