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判决还款6000元,日利息万分之3,后来找不到人,99年中止执行,现在恢复执行,利息应该怎么算呢?
原判决的是日利息万分之3,那么6000+6000X0.0003X365X16年=16512元,这样计算对吗,是否还要加上迟延利息,迟延利息该如何计算?
一审判决: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赔偿款十万元,并自2006年9月起按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至判决生效之日止。案件受理费2400元由被告承担。判决日期:2008年3月26日 被告不服,上诉后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如果未按一审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
法院判决结果:被告于十日之内偿还原告借款120万元,并支付该借款的利息(利息计算方法:以120万为基数,期限自2010年7月1日起至偿还借款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 (说
你好,我和我老公刚结婚半年,我知道他外面没人,但总是为了一些没必要的女人,吵架,现在他以离婚为由,但我对他有感情。他说协议不了离婚,只能起诉,但我不同意离婚。我想问问法律是否会判我们离婚?
我(女)和同班组的女工因为工作问题发生口角,对方先动手,在厮打过程我将刚泡的茶水泼到对方脸上,造成对方的脸部局部轻度烫伤,我的脸也被对方抓伤。我住3天院花500元,对方住院一周花了1900元,经调解我给对方1000元,对方不同意并将我告上法庭,请问如果必须走法律程序将如何判决
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如何计算?被告08年7月欠我违约金5万,至今未还,法院判其要支付违约金及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想知道他应赔多少利息??
我朋友在铁路运输企业工作。从我处借走人民币4万元。有欠条。但多次未要回欠款。我将他诉上法庭。法庭说他休病假未上班。传票无法送达,让我登报。我想知道登报以后,传票送达或不送达到。法庭会怎样处理。我这种情况法庭又会怎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