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情况:本人03年8月份与爱人同居,由于感情稳定,05年10月份共同购买北京朝阳区一处房产(我首付款比例约为40%、但没有证据证明),现仍在按揭状态中。由于我户口不在北京,贷款与房产证上均没有我的名字。装修完毕住进去一年后于07年4月份结的婚。现结婚4年多。 问题:如今要离婚,涉及到房产分割的问题,不知道能否算做共同财产,如果离婚分割财产的话,如何实施?
情况: 1.房子首付18万由男方出的。 2.30万的贷款是在两人结婚后开始的,从男方的公积金帐户上还。但是装修,家电等及日常生活费是两人共同承担。 3.结婚登记后才拿到房产证,写的是男方的名字。 问题: 1. 以上情况在不去增加女方名字的情况下,是否可以算夫妻共同财产?男方是否能私自买卖?卖后所
结婚后买房用妻子名字,且在房产证共有情况注明为单独所有,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
结婚后买房用妻子名字,且在房产证共有情况注明为单独所有,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男方通过打工买房,由男方父母在家代交的款,合同方为男方,现离婚,房产证还没下来。是否属夫妻共同财产?
您好!请问婚后我老公家分得的动迁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产证上只有我老公的名字。 此动迁房属于我老公家的私房。当时户口本上的户主为我公公。动迁时是数人数,但是因为是私房,所以也算面积。动迁时,我的户口虽然不在其中,但是动迁组要求我们提供过结婚证。另外,我儿子的户口也在里面,所以当时分配时也计算了
前段时间曾经发表了这样一个问题,现在再细化一下,请大家帮忙出出主意。甲男和乙女(农村教师)经人介绍认识2000年登记结婚后,关系一直不好,2002年曾经去过民政局一次,因要到单位打证明怕羞没离成,就这样一直过着,关系一般。由于乙女2003年教师农村进城考试,没城市户口,(户口都在各自单位里),与甲、甲父商量后,
2007年7月我个人付了一套房子的定金和定房款,当时已和男友同居,男友说用他的公积金贷款利息低,房子就写了他一个人名字,2008年年初办了结婚登记,年底办得房产证,我们共同还贷一年,婚后三个月男友就用他个人婚前的存款把所有房款还清,现在他提出离婚,说我无权分该房,他说得对吗
我的房子是按揭,07年买的,还没有房产证,今年才认识我现在的男朋友,现在马上要结婚了,如果婚后有问题,男朋友有没有权利分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