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小孩被狗咬伤,咬在眼睛下3厘米处的脸部。缝了有10来针左右,现已抽线,医生说脸上将来会留下一道疤。小孩以前很独立,现在我们处处的陪着。 我们想问一下赔偿问题,有哪些赔偿能要到。
交通事故被损害方精神损失费如何索要?请求事项上应写明哪些费用?
我爸爸,今年48岁,原在一家蔬菜配送中心工作。某日在运送蔬菜回去的路上和一辆轿车相撞,当时经交警鉴定事故的过错方是肇事司机,跟我爸无关。所以肇事司机负全部责任,我爸不负任何责任。后经医院检查是左胫腓骨上段粉碎性骨折,当时那人在我妈在三催要下支付了我爸在医院的费用。差不多3万多元。出院后我爸在外祖了一间房
我的孩子于2010年1月9日在因工厂停电回家途中被相反方向而来的踏板摩托车撞伤,造成颅内出血,前颅粉碎性骨折,经三次转院治疗,现情况好转.但医疗费用已付出4万多,还有后期费用及误工生活交通等费用,目前全部由我本人支付,现在该如何索要?车祸情况是:我孩子骑的是自行车,且靠右边走,对方是摩托车,无牌无照,又没有驾驶
我在公司上班一个多月,突生病住院,经确症为结合性胸膜炎,及肺结核,进公司之前我办理了健康证,身体是健康的.医院说是我在上班期间传染的.公司派人与我协商说此病不是工伤,只答应陪5000元.并要求我补签劳动合同.(此时签定合同对我有什么不利?)现已签定合同,但我最后注明实际情况:"此劳动合同是在协商处理我的涉法问题时签定的
对方开小车超车,以至把我撞击到推离了10多米远,现在我在医院住了一个多月的院,额头已留下疤痕。请问现在我应该向他索要哪些费用
您好!我是2001年有单位指派到街道办事处从事水电维修及后勤服务因工作认真负责,经领导研究留用至今,除正常工作,还负责节假日值班,夜间值班,没有任何报酬,请问该如何要求补偿加班费用,
事故认定书判定双方都有责任,医疗费由双方平摊,出院后一年半还要做手术,那么这个费用是否也是双方平摊。针对后期的疗养费,误工费,看护费等等费用,车方是否不用出,而车方没有任何的此类损失,也没有人伤亡,这种情况是否同样不用付给这些费用,是否合法,如果要付,其标准是怎样判定的?
我在某公司工作近三年,近期因为管理理念不同离开了公司,前2年公司均按约定的年薪(平时支付一部分,剩余部分于第二年年中支付)全额支付,但现公司既不结算,也不退工,部门之间相互推诿,不知如何解决劳动关系和要求工资结算?注:现公司仍在缴社保,但不再发放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