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的工作单位由服装厂转服装有限公司,公司要求我们重新签定劳动合同,而且要求签辞工单、面试申请、个人资料。厂方的说法是,不写辞工单就代表我们同时在两个公司做,而且不能买保险,请问这种说法合理吗?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在保留年资的问题上,合同上是没有这一项的,只是公司手工的写上我们的入职日期。请问这样有保障吗?
由于年龄不大没资本,我于09年注册了一家注册资金只有3万元的软件开发有限公司。由于某些纠纷如果我现在和其它公司打官司,败了。需要给对方赔偿。请问3万元的注册资金,是不是最多赔偿不超过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