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大学同班同学2个人恋爱,毕业后双方家人都见面,都同意在一起。他们2个人在一起同居时不小心怀孕了(当然都到了法定年龄),2004年4月底举行了结婚仪式,单位的领导和朋友都参加了,可是没有领取结婚证。2004年11月生下了第一个女儿,并于2005年1月领取了结婚证。由于第一个女儿先天性脑神经发育迟滞(符合批生条件)
我哥哥再婚前有一女,已上户在他名下,嫂子属未婚生育一女,户口上在其生父名下。 哥嫂已办理结婚登记并再次怀孕。请问他们这种情况再次生育会被怎样罚款?如果生育的是双胞胎罚款是按一胎还是二胎计算? 十分着急,盼尽快回复。谢谢!
我是离婚家庭,带了一个男孩,男孩的户口已经进了,现在我跟一个未婚生子的在组成个家庭,她带着个女孩子,女孩子的户口还没进,请问这个孩子进户口国家政策上怎么罚款的?为什么街道会说不承认我们是各带着个孩子再婚的,说都是我一人2胎的,既然开出了6万元的天价来?6万元啊。我跟我再婚的老婆2个人工资合起来才3千,,
我是外省人,生了二胎带宝宝来广州因为没有准生证被计生办的人查到说要在广州罚款,请问这是按照什么罚款,应罚多少?在我们老家都没说要罚款
男方与前妻育有一子,离婚后判归前妻抚养,女方与前夫育有一女,离婚后判归女方本人抚养,请问,男方与女方再婚后,新组合的家庭中,有女方与前夫所生的女儿,他们可以再申请生育一胎吗?男方是苏州户口,女方是泰兴农村户口 如果不可以,而女方的前夫非常希望要回女儿的抚养权,如果抚养权变更后,再婚后的双方就组成了无
某女与前夫离异,一小孩判给前夫。后又与某未婚男再婚,先生育一女孩,4年后再生一男孩,2011年县人民法院下达行政裁定书,判决其生育3个小孩,超生要罚款贰万多,且不给小孩上户口,请问是否符合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