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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生育问题

再婚生育问题 男方与前妻育有一子,离婚后判归前妻抚养,女方与前夫育有一女,离婚后判归女方本人抚养,请问,男方与女方再婚后,新组合的家庭中,有女方与前夫所生的女儿,他们可以再申请生育一胎吗?男方是苏州户口,女方是泰兴农村户口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fuhrer(上海)
提问时间:2011-07-04 22:11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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