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栋 小区楼之间 建设一个长10米宽6米得一个煤气加压站 而且占用小区唯一一个花园中心 我想问下怎么能用法律途径去解决呢 不让他们建设
北京农村集体土地,拥有宅基地使用证。从来没有政府和村领导要求办理规划许可证再建房。所以村民都是在自己的宅基地范围内建造房屋。这么做是否属于违法建筑?谢谢 ------------------------- 我是因为看到唐家岭的新闻想到的这个问题。 在今年1月,唐家岭所在的海淀区西北旺镇政府就已发出了
我家有个老房子,有40多平米,由于年代较久房屋出现多处裂纹,前一段时间没有经过审批就拆除掉想重新盖。由于只有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没有产权证使用当地镇领导说无法办理危房改造。但是由于家里人口众多而且结婚后人口会更多,由于住房实在困难就就瞒盖上去了,而且打算盖四层。现在地基已经打好了,但是由于邻居不肯无法
我在朝阳区计划购买一处二手房。该二手房位于一层,房龄较老,1980年建的。现有将近30平方米自建,建成年代不详,目前正在出租。房本面积不包括自建。 问题1:参照北京市禁止违法建设若干规定,该自建会不会被认定为违法建筑? 问题2:如果被认定为违法建筑,影响二手房交易过户吗? 问题3:由于我对这部分自建较为担心
今年5月初我从创业网上看到一个布艺公司(北京傲海华艺国际工艺品有限责任公司)招加工户的广告,于是我就联系了他们,但他们说得交保证金1500元,活做完就会返还这笔钱,我也交了,心想反正这公司网上也能查到应该不会是骗子,可是后来交货后,他们说我的合格率低,不仅不能给工钱,还不给我的保证金,而且还得我交违约金
我91年参加工作,连续在同个单位工作了20年,签过两次合同,最后一次在2000年9月30日满后单位就再也没有和我续签合同了。现在单位以没有收入为由电话通知我要与我解除劳动关系,如果我不愿意的话就每月只有870元的最低生活工资。也就是逼迫我要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第二次又电话通知我给我算一年一个月的补偿,问我愿意不
我91年参加工作,连续在同个单位工作了20年,签过两次合同,最后一次在2000年9月30日满后单位就再也没有和我续签合同了。现在单位以没有收入为由电话通知我要与我解除劳动关系,如果我不愿意的话就每月只有870元的最低生活工资。也就是逼迫我要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第二次又电话通知我给我算一年一个月的补偿,问我愿意不
,我家不属于规划区,我到了结婚年龄,父母要给我建一处住宅,向村委会提交申请已有几个月了,但是毫无音讯,父母就向亲戚朋友借钱在一处空宅见了住房,但是执法人员说我家建的房子没有宅基证,是违法建筑,要强行拆除,,我该怎么办,他们后天就要拆我家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