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问一下,我去年买了一个不满5年的房子,做了公证。这几天可以办房证了,但房主找各种理由,不配合更名(就是想要钱),应该怎么办??? 注:房子不是从房主手中直接买的。
我一亲属2011年2月10日在山东省梁山县买了一辆二手头,在开往江苏省宿迁市的途中压到路上三个行人,车头随即被梁山县交通警察大队扣留,车辆上的户口被赶到处理伤员的众人家属在混乱中拿走后撕的粉碎,随即压伤人的司机被赶到处理伤者的家属40几口人非法扣留,限制人身自由长达7天,无奈经我们像梁山县公安局,济宁市公安局
我是南充市高坪区人,未生育。2009年8月, 因为异位妊娠伴失血性休克代偿期在医院行剖腹右侧输卵管切除。司法局鉴定为九级伤残 请问能办残疾证吗?
店里员工更新了一批未及时办理健康证,因有顾客投诉说吃了后拉肚子的,也没什么证据,后来卫生部门来查过员工信息,现在及时补办健康证,有什么影响吗?是不是还是要罚钱,
我们购买的住宅现在超出合同规定的面积13.6平方,现在要按新平方来办房产证,而开发商让补交超出的面积钱后才给予办理(2010年1月份开发商曾组织办理过一批,当时没有收取超出的面积钱),请问我们该如何争取到自己的权利?如何讨回公道?
2011年 5月26日 去中关村科技大厦面试服务生 说要交450的IC卡办理费 幸好我没交 嘿嘿 我聪明吧 定金我都不给他的
你好,我爷爷在60年前在家门口为我种下了一棵樟树,现在又人想要买,请问我们能直接卖掉吗?或者要办理哪些相关手续才能卖?
尊敬苏律师您好: 我父亲的身份证被我叔叔私自拿去为他自己办理了养老保险,昨天我父亲在村里办理自己的农村养老保险时,被告知不能办理,一查才知被我叔叔冒用了。请问这事该如何办啊?我父亲还念及他兄弟的亲情,不想过激处理。
该房屋是三户人共同拥有(即一张总契、三张分契),而这三个产权人均已身亡,但一直都未办转名手续。而我是其中一张分契的继承人(本人已办公证),现想到房管局办理相关手续。由于房管局规定若某一方需对房产证进行更改,必须所有产权人一起去办理,但现在另两名业主的继承人不愿配合,且我不知道他们是否有做了公证,现在
今天去房管局,想把房产共有人改为一个人所以的,说是现在不能做析产了,只能办买卖或赠与,析产是免税的,只用付手续费就行了,但是如果只能按买卖或赠与办的话,那是不是就意外着要花不少的钱了,还有如果不是纯住宅是商业用途的产权,是不是税会收的更高,如果接受方暂时无法拿出钱付税的话,还有别的办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