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2008年出售了一套单位福利房。此房是2003年底入住的,至今未下来产权证。所以从2008年至今的房屋物业费以及包烧费都是在我的工资内扣除,而买房人至今也不支付我这方面的费用。我现在不想卖给他了,想把房屋收回。我应该如何办理呢?
请问合同上产权证过户写的2年,土地证3年合法吗?我能要求解除合同吗,当初签合同时没有注意把字签了。
还有就是国土证交付时间过长问题上没有写违约责任,土地使用权被抵押给银行的事没有口头告之购房者。但在合同上注明了(我签字时没看仔细)。怎么才能保护我的合法权益?谢谢!
当时签合同时没有产权证,不能办理二手房过户,我先拿了部份房款,做了一人份公证。把房屋给对方居住,我现在每月还要向银行还月供,合同也签了很久了。有二个条件一:我违约陪他相应违约金,二是房屋过户,我可以配合,但是所产生的费用都要由买方承担,可对方都不接受,一直这样拖的,我还要月供吗???
我辞职后单位要求收回房子,但在买房子的时候并没有签定辞职就必须交房子的协议,不交他们就要停水停电,您说我应该交房子吗?
2003年单位分配福利房,因各种原因我将房屋私下转让给一朋友。但是房屋产权还是我的名字,银行公积金贷款也用的是我的。包括现在每月还款银行账户还是我的。我现在自己准备买商品房,但是发现因他经常不按时给银行还款,我的信誉度受到影响。我是否能够要回我的房屋?
合同如下,请问合同是否有漏洞,或者说没有更大程度的保证自己的权益
立书人: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投资 有限公司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双方共同确认如下事实: 1、乙方与第三人共同设立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述公司”)。 2、甲方委托乙方投资
1 自签定合同满一年后单位才给上公积金,请问是否合法? 2. 综合工时制,国家法定节假日不给加班费,让倒休是否合法?
赠与合同大概内容是 本人A与B是姐弟关系,现将房产送与B! 但是赠与合同中A和B的关系是不成立的是虚假的 我就想请问这样子的赠与合同 是否能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