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6日在中山市邮寄了一部手机,里面有买手机时送的税务局发票,网银刷卡记录,保修卡等。21日被作退件回来,我去邮局取的时候,当着工作人员的面,发现手机包装盒被撕开一个口子,取出物品手机不见,当时我就拒绝签收。邮局主管过来,说要等一个月之内查清后再通知赔款事宜。 可是我拨打11185投诉时,3051号接电话说,要等一个月之内查清手机是否真的丢失? 郁闷,我是当着邮局的面拆开包裹的,难道还不确定丢失吗?她们说这是公司必须走的一个程序?要我再等,我不知道这一周来,他们到底在查清什么? 而且我上网查了,发现他们还是不承认手机确实已经丢失,未妥投原因竟然是:收件人不在。。。。我可是亲自去取的,而且当时他们主管也确认了丢失。难道是EMS想赖账吗???????????? 您的邮件于 2011-06-28 16:16:00(中山市火炬区速递部)未投递成功 未妥投原因:其它,收件人不在,今日再投 处 理 时 间 处 理 地 点 邮 件 状 态 2011-06-16 16:53:00 中山市火炬区乐家邮政代办所 收寄 17:20:00 中山市火炬区邮政分局 离开收寄局 19:30:28 中山市 到达处理中心,来自中山市火炬区邮政分局 23:06:56 中山市 离开处理中心,发往鹰潭 2011-06-18 09:41:40 鹰潭 到达处理中心,来自中山市 10:13:47 鹰潭 离开处理中心,发往中山市 2011-06-21 08:05:47 中山市 到达处理中心,来自鹰潭 08:26:23 中山市 离开处理中心,发往中山市火炬区速递部 10:09:14 中山市火炬区速递部 到达处理中心,来自中山市 10:30:42 中山市火炬区速递部 安排投递 11:28:00 中山市火炬区速递部 未妥投 18:13:00 中山市火炬区速递部 未妥投 2011-06-22 11:24:00 中山市火炬区速递部 未妥投 17:42:00 中山市火炬区速递部 未妥投 2011-06-23 10:03:00 中山市火炬区速递部 未妥投 2011-06-24 11:29:00 中山市火炬区速递部 未妥投 2011-06-25 09:35:00 中山市火炬区速递部 未妥投 2011-06-26 09:18:00 中山市火炬区速递部 未妥投 15:45:00 中山市火炬区速递部 未妥投 2011-06-27 09:12:00 中山市火炬区速递部 未妥投 17:08:00 中山市火炬区速递部 未妥投 2011-06-28 09:19:00 中山市火炬区速递部 未妥投 2011-06-28 16:16:00 中山市火炬区速递部 未妥投
我经营一个旅馆,来住店的顾客放在旅馆外面的价值1万摩托车丢失,现已报警。他本人只能提供行车证、身份证。顾客提出要求是赔偿一辆摩托车。我该怎么办?
我于2011年正月十七日上班时间,把电动车放在车棚内,物业有监控,我也已上锁,但正好物业管理人员离开一会,来了一辆白色昌河车,从车棚里架了车里三辆新的电动车,开车就离开了(事后从监控中看到的),我当时已经报案,并找了物业和公司,物业拿出合同说,只承担看管责任,丢失车辆不赔偿,找公司,到现在也没讨到一个说
某晚,去医院看望病人(当晚做手术),电动车放在医院的停车棚(有防盗门)中,看望病人结束返家时,停车棚已经上锁,所以就打的回家,第二天一早发现电动车不见了。 想咨询,这种情况医院是否有责任? 谢谢
本人是黄金店营业员,本店6个人上班,其中有3个店员工作时不小心造成90多克的黄金被掉包。当时本人和另外两名在服务其他顾客。有监控,已报案。但是老板让我们6个一起赔偿。我们是集体提成的,有3个没有接触过造成损失的这位顾客。有义务要赔偿吗?应该怎么解决? ABC造成的,DEF没有接触过需要赔偿吗?而且老板不请保安,
我在下班时间因为整个包被偷,公司配给的手机丢失了,应该由谁赔偿? 有报警,但是找不回来。 公司配给部分员工手机,是因为在下班时间里有可能也会因为工作电话需要而打电话,所以我不知道这种情况下,是应该由公司还是员工来赔偿这个手机?谢谢!
在下班时间,不在公司的时候,丢失公司给员工使用的手机,应该由谁赔偿?
我在下班时间因为整个包被偷,公司配给的手机丢失了,应该由谁赔偿? 有报警,但是找不回来。 公司配给部分员工手机,是因为在下班时间里有可能也会因为工作电话需要而打电话,所以我不知道这种情况下,是应该由公司还是员工来赔偿这个手机?谢谢!
你好: 我是2011年5月27日由申通快递公司保价发往山东德州宁津县的笔记本电脑,29日凌晨查询笔记本已经发往天津,立即向申通客服投诉,给出立即更改收件地点,并追查货物,至今日2011年6月2日仍无结果, 还有就是我的保价金额是2000,而实际电脑发票是3100,请问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如果申通不按照发票价格赔偿,我
我去游泳馆游泳,手机在柜子里丢失(进门前拿出过手机,进门后根据监控录像并没有掉),游泳馆说免费寄存概不负责,说我没有证据证明我带了手机,请问游泳馆是否有责任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