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56岁,在一单位任保安工作,每天工作24小时,休息24小时,两班制。已连续干了三年半,单位从未支付任何加班工资。最近越来越感到力不从心,打了一份报告,要求缩短劳动工作时间。回答是:保安是你自己选定的,如果觉得不合适,你看那个岗位适合你,岗位领导要你,就到哪去。其实各个岗位人员已满。我该怎么办?
原劳动合同中第四条 甲乙方同意执行以下第( 1 )种工时制。 1)标准工时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 办公室的标准工作时间为: 星期一至星期五:08:30-17:30 (含一小时午餐时间) 一直以来,我们的上班时间都是,星期一至星期五:08:30-17:30 ,休息星期六和星期天。现在公司
你好 我是某企业单位的职工,现单位安排我们每月上班15天、每天早上4点半到晚上12点半为工作时间。请问是否合理? 如不合理,我能怎么做
工作时间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受伤并承担主要责任,我承担的费用是否可要求单位支付。
你好:2009年8月20日11点30分左右,我在工作时间开电瓶车外出办公事,途中与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对方受伤,送医院抢救,后经上海市虹口区交警事故组对该交通事故出具认定书,对方承担主要责任。结至2010年9月共发生医药费和伤残鉴定(肢体4级伤残、头部9级伤残)补偿费近64万元,经上海市虹口区交警事故组调解,当事人双方
工作时间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受伤并承担主要责任,我承担的费用是否可要求单位支付。
你好:2009年8月20日11点30分左右,我在工作时间开电瓶车外出办公事,途中与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对方受伤,送医院抢救,后经上海市虹口区交警事故组对该交通事故出具认定书,对方承担主要责任。结止2010年9月发生医药费和伤残鉴定(肢体4级伤残、头部9级伤残)补偿费近64万元,经上海市虹口区交警事故组调解,当事人双方达
我是合法合同工 ,因身体有心脏病不适合劳累工作,少加班,《一年前调些岗位递交医院医生证明,不能劳累过度,本人提出在本岗位不能常常加班,领导不理只好就岗》,给调离原岗位,去值班室工作,三班倒班,而且没休息日,《有少量加班费》,对于有心脏病类问题的人,晚上上班更加劳累。请问有加班费一天也没休息,这样值班
我在公司工作时间是16:30至07:15,而这段时间里有90分钟的休息,公司给我的总工时为14.75时,请问这个总工时正确吗?
说好是月薪3000到发工资时才知道按2000算的,说好每天12小时结果每天工作都有17个小时了,现在我要求补偿我的延长加班费合理吗? 我在那工作了3个月,我要怎么办才能要到自己的补偿?
您好!我是某国企的一名员工。为何我们每个月的工作时间要250多个小时,而且没有延时加班工资的报酬!领导动不动就是强行我们加班。不加班就罚款。这样的企业对我们公平吗?无故掠夺我们的休息时间!!
我们公司一个月上28天班 从早上7点到下午3点30 是不是违反了劳动合同法虽然加班费给了但是我们更希望的是休息如果我提起仲裁申请终止劳动合同是否能按照法律规定拿到相应补偿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