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父亲在本周一在单位工作时,(木工类)在不知情得情况下使用氢氟酸擦洗工具,(氢氟酸包装破损,基本上看不出瓶内是什么)。致右手4根手指灼伤严重,(除小手指外)当天下午即感不适,去到当地十里牌医院就诊,医生诊断不明,第二天感觉更严重了,换到宜兴人名医院就诊,诊断同样不清楚。第二第三天打点滴,到第四天,情况越发严重,找到宜兴人民医院专家,诊断需剪掉4根手指灼伤部分,才意识到情况的严重性。当天马上转院到宜兴和桥医院,专家会诊后,目前还在治疗中。灼伤情况十分�%
关于我父亲的工伤一次性补偿问题,请帮忙在法律方面解答下.谢谢
我父亲在国有企业工作,曾有两次工伤经历,经鉴定为4级工伤.我父亲的单位在2004年宣布破产,一直拖到今年才把一次性工伤补偿18个月工资,起点是2004年前的工资标准,而且工伤津贴没补,我想请问是否合理?我个人觉得本来是2004年就该解决的事一直拖了5年,是否可以按今年的工资标准来要求补偿?
我的父亲在家帮人做事的时候,发生事故导致其生活无法完全自理!乡下的雇佣关系是雇主有事要你做的时候打电话给你。也就是不定时的!也就是只有口头上的,这样的情况下,在做事的时候受伤算工伤吗?如果要雇主赔偿是否可以?如果要做工伤鉴定,又没有具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这样该怎么办?
您好,我咨询工伤伤残关于眼睛近视方面的问题。我是1997年参加工作,现年32岁,在政府一相关职能部门工作,属公务员。根据单位的工作安排,我从1999年至今,长期从事与电脑打交道的工作,也就是说每天的工作基本上是在电脑上进行(在1999年时,每天的工作就是与电脑打交道还比较少见,当然现在基本上普遍都是了),特别是从
企业如因公需要雇佣个人团体的散工做些临时性工作,是否可以签订一项协议,协议中规定再此期间散工出现意外事故企业不予负责。请问此协议是否生效?感谢回答
之前跟一个男生交往,然后我开了家店是他自己要拿钱给我的, 但是最后因为发现他和他说的所谓的前女友来往, 我听我店旁边的别的老板说这个男人的爸爸口里有一个女人还想是跟我交往这个人的女朋友,告诉我叫我注意。 之后分手了,他就一直跟我要钱, 钱是他给我的,并没有欠条,他主动给我买东西,也说是我要的,来我
我爸爸脾脏和尾椎骨评的到六级,全身都有伤,到现在两只脚都不能正常的行走都骨折了的,要恢复正常行走要等到一年之后拆除了钢板这后但还要看恢复的情况而定, 五脏六俯都受了磨损的,颈子缝合了十几针。才四十八岁,在下面的日子都只有保养不能上班了情况太复杂了
我是一名广东惠州凯越公司的员工,今年2月份被派往宁夏银川工作,于6月2号早上去往工作的途中被一辆无牌的电动自行车撞断右腿,现在住院治疗,请问我可以根据相关法律以那些名义进行申请赔偿?现在公司给了3万元治疗费用。
工作导致工伤,鉴定为二级工伤,二级护理,如果一次性赔偿大概能赔偿多少钱,包括工伤赔偿及护理赔偿! 性别为女,66年出生!麻烦给一个大概的数字!一个区间。受伤地点在萧山,她的工资1800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