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4.06 在梅河口4人持砍刀对一人进行故意伤害.造成被害人颈外伤、肩部外伤、双手外伤、腕部外伤、右耳神经断...花费医药费20000.余元 法医鉴定为轻伤害、现抓捕一人、3人在逃.想请教一下有什么应该注意的地方..我可以拥有哪些权利、可以索求多少赔偿。谢谢、、、
疑问如下:1:法院在未通知原告到场的情况下对被告私下判刑,这个可以吗?2:当时判被告入狱三年并且赔偿原告2万元医疗费用,现在过去两年多,被告已被保释,但是还有1万多块钱未还清。当提交给法院强制执行时,法院方面却毫无结果。 在这种情况下有什么办法可以维护原告自身的利益呢? 希望能得到有效帮助,谢谢了。
起因是贾某和已某发生电话冲突,对骂起来,已某就带着凶器和其他的人,找到了贾某吃饭的饭店,到了那里拿刀就砍贾某数刀,可是已某带去的人又拿凶器扬刀要砍和贾某吃饭的人,被和贾某吃饭的人把刀夺过,一刀致命,都已经投案自首,唯有已某没有被抓捕。这整个的过程都和已某是不是有直接的关系,如果已某不带人去滋事,也许
本人在2008年底发生的事,故意伤人者被判刑一年多现已出来,由于其刚出来没钱我一直没去找他要过,现在由于腿伤行走不便日益明显待查,伤人者应还在深圳,赔偿14000余元时隔这么久我能否有权追讨?该如何办理?
两人同事关系因有不合,一同事上门殴打屋主,屋主被打的耳朵外伤性鼓膜穿孔,身上多处擦伤,同事被邻居拉走,后又返回来打屋主,结果同事被屋主拿菜刀砍成轻伤,这事两位都该付什么责任
前天父亲和邻居发生争执,对方趁父亲毫无防备的情况下,冲上来一拳狠狠的掐着父亲的脖子往墙上撞,当时报了警,父亲被打的头晕晕的被送去了医院,都三天了,对方不愿意进行赔偿,都已经立了案,警方居然也不受理此事,现在该该怎么办?是这个社会太黑暗了
我母亲60多岁了。今年3月5号那天到菜市场买菜,被人故意用 *** 捅伤右胸部导致重伤《伤到肺部及三根骨头都被捅断,伤口很大,不是别人及时阻止,我母亲可能当场丧命》。经120及时抢救到医院做最高危险手术后幸运脱离生命危险。后经过治疗病情慢慢好转,现在在家疗养,有时伤口还很疼痛。照顾的人不离左右。故意伤人犯被拘留
两个卖猪肉的中年妇女发生争吵.争吵越来越烈.导致其中一女子顺手拿起剔骨 *** .把另外一个女子连捅三 *** ,肝脏破裂,在医院抢救一个小时,因大出血死亡,请问怎么赔偿,家里还有十个月大哺乳期婴儿。能判死刑么?赔偿多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