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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人的赔偿

故意伤人的赔偿 本人在2008年底发生的事,故意伤人者被判刑一年多现已出来,由于其刚出来没钱我一直没去找他要过,现在由于腿伤行走不便日益明显待查,伤人者应还在深圳,赔偿14000余元时隔这么久我能否有权追讨?该如何办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DQ8504(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1-06-12 08:12
已有7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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