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我是盐城人,今年三月份到你们兴化市茅山镇做彩钢板生意的,今天也就是6月19日早上来一人,说要两米的彩钢板,当时客户他要求的价格很低,生意没谈得下来。没过五分钟,就有三个人到我门市来,自称是城管,说我放的彩钢板要挪位置,要强制执行,态度非常强硬嚣张。我以人格担保,我门市摆放的彩钢板根本就没有影响到他人,更没有影响到市容,交通道路等。非常无奈。而且自称城管的三人说,明天也就是6月20日要亲自过来监督考察。 对于这种城管滥用职权的事情,茅山镇就没领导管这事吗? 这样混乱的投资环境,兴化还谈什么招商引资? 实在不知找哪些有关部门解决
老师不应该向家长借钱!否则等于滥用职权!!请好心人指点!谢谢!!
老师不应该向家长借钱!被老师欺骗无助的人向你们求助!谢谢!我孩子的老师向我借了二十多万,借条上说是一星期后还,但至今也未还,说是对象破产了,对象又借了高利贷,房子车都被保全了。而我现在买房子已经付了一部分钱,只差这些钱交房钱了,我该怎么办?房钱交不上,就有可能被收回。损失会很大。现在能不能我去银行贷
请问,在这些徇私枉法,滥用职权,报复陷害,受贿等条列中,应如何选择为好?
下面是一封殴打之案所引发的事项进行诉求内容。请律师们帮忙,经办人在此案中应该受到何种刑法条例比较适合? 2005年九月案发后,民警胡永根听信李文荣等供词,为徇私情,违背职责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李家隐瞒、狡赖,达到搁置案件的目的。 2009年,楼二虎所长对此案进行协调不成,后来承诺先调查再处
汤律师你好,受害人被三个假记者(现已证实)敲诈勒索,在和假记者谈判期间被不明身份人事殴打(可能为假记者其他的敲诈对象所为),受害人报了警,派出所出警后竟将受害人定性为嫌疑人,进行了24小时的严刑审讯,刑讯逼供。但却将涉嫌敲诈勒索的假记者,没经过调查其真实人份的情况下,私自擅自释放。现在本为受害人的被逼
一天,大白天长安某治安队以暂住证为名扣留了二十多名男青年(没有女的)并索要50元才放人。给的是一小票。还有位不知道什么缘故,还打一位,手段十分残忍。请问这些是合法的吗? 我如何维权呢?
渎职,滥用职权,报复陷害后是起诉还是报案? 另外,遭到关精神病院是否认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单位的犯法行为造成伤害是否要求单位赔偿还是要求按国家赔偿法中的规定赔偿?
国家工作人员不正确履行职权,利用私营合伙企业,采取以旧抵新的手段,骗取国家项目资金,资金到位后,按比例分成,一部分资金用于该国家工作人员单位弥补金费不足,另一部分用于私营企业工程建设,请问这是否给国家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资金数额累计已达到追究刑责标准),可否以滥用职权定罪?谢谢!
您好!我是湖北省襄阳区双沟镇双北村的一农民。 我现在在双北水厂对面买了5米宽,14米深老基地想盖两间房子,因为我不是他们双北的人,要盖房子大队还要另外收费,还有城建也要收钱。不知他们是不是滥用职权,滥收费???????
今天刚刚得知公安机关没有新的证据,准备报批网上追逃了?只有证人口供,而没有现场证据,这样案件要是批准了,那可真够冤!!检察院这会批准逮捕吗????还得等着冤枉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