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我入职商场工作,缴纳了500块钱押金。 2010年6月份,因商场装修,突然调我去了另一个厂方,并工资问题不说,老板也没见到,想辞职,商场不允,说辞职就别要押金和工资,而且用人单位不给交保险,不签订合同。 像我这种情况,要提前多久递交辞职报告?而且找不到顶替的人商场不允许辞职,合理吗?还有很多同事深受其害,辞职1年到现在未能领取到工资和押金,商场这样做违法吗?怎样才能维护我们的利益 (注:不是商场正式员工,属于厂方,刚调到新的厂方2天)
现在的美容行业很乱,普遍年龄小,大多来自农村,文化程度低不懂法律,经常受骗,所以想咨询一下。美容院(化妆品公司)招聘员工,收取押金,不签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不给员工缴纳保险,扣押员工半个月工资,没有带薪年假,没有婚假,没有产假,每月只休息两天,如果超休就扣工资,工作时间长,没有加班费,离职员工拿不到
我在一家私营的商店工作,在试用期内,干了一个月零十五天了。因为待遇问题,我想走,老板说好,但是必须等她找到人。(我是干满一个月的时候提出的辞职) 老板不肯归还我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个人简历,还有工资只算一个月,抽成什么都没有,目前老板暂扣工资,但是有押金条。 谢谢帮助
因家中亲人突然得重病病危,我与2月底请假回老家照顾,其中多次给经理打电话请假(家是外地的,无法回来),经理同意批假,并说等家里的是办完在回来上班的,4月中旬会单位上班,单位拖欠2月份的工资没有发,还不给买3月和4月的社保,请问员工怎么办?谢谢回复!
劳动合同期满后一个月,用人单位还未与员工续签合同员工主动提出辞职,可否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期满后一个月,用人单位还未与员工续签合同,员工主动提出辞职,可否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还能否要求公司按劳动工龄补偿?谢谢!
用人单位为防止员工辞职,在发放奖金时以先签欠条形式为先决条件。
单位部门年终对销售片区发放年终奖,对提成比例成负数(销售费用超支),为稳定人心,也发放年终奖,但前提是要签下欠条后才发放,此举之目的为防止员工以后的辞职与跳槽。 现有员工辞职,需办理保险等手续,部门以需先还清欠条上的所欠金额才办理相关离职手续。此举是否有法可依,另欠条为二年前所签,是否可按诉讼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