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是农村的,我父亲于1996年3月购买邻居家房屋及所属地皮,当时由村委会人员执笔签订条约,并由屋主及长子签字、按手印,接着请当时镇上一家律师事务所写了一张见证书,并支付工本费200元给律师事务所,合约封面写的是公正书,但当时由于父亲是农村人且是初中毕业对法律并不了解,并没有去公证处公正,以为律师事务所出示的就有法律效应,且封面上写的是公证书,我父亲就以为已经公正了,现在我们这可能面临拆迁,所以屋主的一个儿子要求我们归还其房屋,假如对方起诉我们,不知道我家是胜诉还是败诉,房屋的归属到底属于谁? 补充:那房屋的一切相关资料都在我家,村里的档案里,那房屋的屋主名字也是我父亲的名字。
我爷爷死后留给我爸爸与叔叔一套老房子,爸爸结婚六年后,自己在老房子的旁边盖了一座新房,叔叔一直没有结婚,跟我爸爸过了二十年,在叔叔50岁的时候,别人给提了一个亲事,找了一个带着两个孩子的妈妈,我家老房子也在之前被村里征楼,给我们换了一个平房,我爸爸为了让叔叔有地方住,就把换来的平房给叔叔住,也当作他的
甲方与乙方为翁婿关系,2008年甲方与乙方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将原单位分配的住房(未进行房改,没办理房产证和土地证)以60000万无买给了乙方,2010年8月甲方女儿因感情破裂与乙方判决离婚,离婚时判决其子女取得所有共有财产,当时因房屋产权未办理下来导致房屋未能进行分割,乙方掌管了钥匙,2010年9月,该房产权以甲方的
各位律师你们好: 我父亲去世后留下房屋一栋,根据遗嘱两兄弟各继承了二分之一,因我居住在外地,弟弟将我继承的房屋进行了改造并加了一层,原协议弟弟在房屋旁边建同等面积的房屋还给我,但现在弟弟一直不履行协议,经多次协商无果,请问:我能否要回原有房屋,或还有别的办法处理,谢谢
我是唐山京唐港的居民,在2008年我出售了一套搬迁换至的楼房,那个时候不知道是小产权,开发商说是楼本还没下来。我们是在2005年拿到的钥匙。现在6年时间过去了依然没有房本,这的搬迁户就去找开发商,开发商就给了些补偿,我想问这些补偿该由谁领取,我们在买卖房屋时就改了对方的名字了。我们之间还有一份合同,那份合同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家只有我一个男孩,我完婚后将家中原有老房全部陆续翻新,所用全部由我承担的。但在87年办房产证时我父亲是一家之主,就把房产证写到了老父亲的名下,目前面临拆迁,在这种情况下,我该如何处理有关房子的归属问题?
男方出资购买一处房产,但房产证上写的是女方的名字,男女双方未结婚,为了避免纠纷双方购房时私下达成协议写明房产产权归男方所有,请问现在女方是否可以出售房产?出售时是否需要男方的同意?私下协议的效力如何?房产应该归谁所有?男方凭协议诉至法院的话,女方是否只需支付当初的购房款以及相应的利息(按借款计算)?
结婚后,女方父母过户了一间房子给他们,门牌证上写着男方的名字,那房产证上能不能写女方的名字?或者同时写上男女双方的名字?在什么样的情况了,这间房子是属于夫妻婚后的共同财产?如果是共同财产的话,离婚后是不是要对半分?什么情况下这间房子是属于女方个人所有的?
在市里有一块亲戚的宅基地,由于没有资金,大家共同投资盖楼,主人要底层门面房,建材也由大家分摊出了。按每人出资建一层共盖5层,这样情况不知道合同如何签订,怕以后因为这些小事伤和气,签定合同最好。希望能给一个答案,这也应属于小产权房吗?合同该如何签订?房屋产权如何分配?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