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医疗事故赔偿第五十条第(八)款规定,被抚养人生活费计算相关规定,如果计算被抚养人父母生活费时,如果其父母有三个子女的,按照规定算出来的生活费是否应该除去另外二个人应承担的抚养费?就是说由三个子女来平均承担抚养义务?
我有个同事,在陶瓷厂上班,他是拣砖的,在加班的时候因为拣砖,右手中指被输送皮带砸断了1/3,左手也轻微受伤,现已经做手术,手指也无法接上去,医生说是九级伤残,公司已经出了医疗费用,现在正在住院,同事也不是很有钱,每天都要那么多生活费,请问可以向公司赔偿生活费吗?
我弟弟出车祸,对方全责,现己晕迷20多天,还未苏醒。请请赔偿金里包括医疗费用吗?比如说,如果按标准赔偿20万,病人医了25万,另外5万是不是该我们自己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