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她双方父亲是战友关系,经双方家长引荐,两人自由恋爱,未婚先孕,于1996年登记结婚,由于当时双方年龄不到法定年龄,所以由村支书出具证明,当时报的生日为1971年,而我实际年龄是1974年。也就是我们的结婚证登记的年龄与我们的身份证年龄不一致。婚后,我们育有一儿一女,现儿子已经15岁,女儿13岁。结婚后,将她的户
与他同居一年,并有一个孩子,现在两人离异,孩子一直跟随女方。想咨询下如何解除非法同居关系,并且孩子的抚养怎么办?
我和她有一个儿子,可是没有办证,现在解除了非法同居关系了,协议书我和她都签了字。请问需不需要比如 村上或者镇上给证明一下。
我男朋友有个没有领结婚证的老婆,两个人这种关系有差不多5、6年了,有两个女儿,大女儿由男方大姐抚养了三年,小女儿一直由男方的父亲抚养,两人长期分隔两地,现两人要解除这种关系,女方找男方索要十万人民币,男方暂时没有拿不出这笔钱,为安抚女方给予男方时间,去年中旬签了一纸欠条内容大概为“男方欠女方十万元,若
跟前男友在一起谈恋爱两年多,关系一直不好,我多次提出分手,结果都是大大出手因为他不同意,后来怀孕我要打掉他逼我生下,想用孩子来留住我,于是为了分手我说生下可以但是生完孩子他就得同意分手,后来08年生下孩子之后我没满月就离开他们自己工作了,一个月可能过去看一下吧,后来我说我要回家结婚了,他也同意了,10年
朋友与一女同居,双方均为未婚,女方未到法定年龄。现女方怀孕。男方在同居期间购有一房,但钱全是男方出的。有购房合同,但未办理房产证。因双方性格差别太大,欲分手。女方以怀孕为要挟,要男方赔偿。但双方无法就补偿金额达成一致。请问现在男方的房产是否属于自己所有?女方有无权要求分割?怀孕期间可否解除同居关系?
举行仪式但没领证,现女方提出解除同居析产纠纷的民事诉讼。我该如何应诉?女方还提出派出所证明我对其实施家庭暴力,事实是我没打他而是她咬破我的手。我可以要回结婚所花的费用吗?(包括彩礼,酒席等)
我有一个襄阳的朋友在2000年与一咸宁的男子同居,同居期间没有领取结婚证但将户籍转到了男方所在地咸宁,并先后生下一男一女,男孩已经9岁,女孩7岁。因男方多次有暴力行为,两人于2008年分手,女方回到了襄阳居住,但户口并未迁回。 现在女方在襄阳认识了新的男朋友,并考虑结婚,因要办理结婚证,遂到咸宁当地派出所地要
我和一男子在我们当地,举行过婚礼,没办结婚登记,在我们的孩子两周岁时,也就是2007年的9月份开时,我和他开时分居,孩子在奶奶家,我在外打工的方式生存,直到2009年底;从今年正月初四商量好,为了孩子再在一起生活,让我等到正月初八,上班了到民政局去登记,可是,当我和他把孩子带上之后,他再也没有履行当初说的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