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丈夫于2010年7月5日生一女,于今年5月份刚刚为之缴纳了商业保险,如果离婚后,怎样保护我宝宝的这份权益??在此深表谢谢!!
您好,我老公去年6月份跟前妻离婚了婚内有一男孩现在8岁。但当时离婚协议没说明关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两个人只是口头协议商定孩子归女方抚养,而且孩子现在已改随母姓。男方每月按时付给孩子抚养费。现在有一个问题是,如果女方因为再一次结婚想把孩子给男方,以前所做的打款存根和孩子改随母姓这两点可以作为孩子已经判给
我是南宁的,男性。去年离婚,因为工作需要长期在桂林,生有一女儿3岁了,离婚协议上女儿是判给男方,目前托给女儿的奶奶(即我妈妈)带。 现在女儿的妈妈要经常去看女儿,但我又不在女儿身边,按离婚协议书上每个月探望一次,我也会允许。但是,如果我不在,又没有经我允许,女儿妈妈偷偷带走女儿,算犯法吗?目前的法
您好,我想请问下您,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女方抚养,但她把孩子还一直放在我家里,我妈照看着,现在她人下落不明,我想提出起诉,但是她人找不到,法庭公告后如果还未到庭,赔偿我该去找谁?
我们于2009年再婚,婚前我没有子女,男方带有一女儿(是他和他的前妻所生),婚后2010年4月份我们于我现在的居住地利川购买一套小户型商品房,房费一次性付清了,他出了三万元现金,我出了七万元现金,并由我向我的娘家亲戚借了三万元,现在未还,于2010年7月份我们共同生了一儿子,生后孩子一直由我及我的家人照顾抚养,男
男女双方可以达成协议离婚,但是男方提出如果离婚,孩子归女方,男方就不管生活费,如果归男方,也不需要女方管,现在我们女方怕孩子去他们那地方受苦,所以想要孩子,同时也想让男方出生活费,怎么办呢?
离婚时孩子的探视问题应不应该写在调解书上我是孩子的母亲,离婚时男方同意我离婚后可以随时看孩子和接孩子,假期时孩子可以随我生活,我才同意抚养权归男方。当时我要求写在调解书上,但法官说不用写。现在男方彻底反悔了他当初的话。请问法官当时处理的是否妥当。
结婚十年,性格不合,期间女方管理家庭财产,工资男方几乎全交给女方,女方独自存款,从未让男方看过存款单,男方估计存款估计在20万左右,但是,财产目前转移否,不知,并期间和婆家所要金钱共达4万左右,住房时,交押金2万元,由婆家出,打款收据尚存。有一5周的女儿,双方都想要孩子,如果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如果女方
我和我媳妇结婚3年有一男孩1岁,因为夫妻脾气不合,经常吵闹,而且我媳妇在家什么都不干还不孝顺我父母,所以我们感情几乎为0,现在都是为了孩子还小,将就过下去,我们是跟我的父母一起住,孩子从小都是我妈带大的,我媳妇几乎都不管,孩子吃饭和穿的衣服她从来都没管过,她连她自己的衣服都要我妈给洗。 1、现在我们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