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大连一所公立医院工作,节假日值班是家常便饭,但是国家法律规定的法定假日三倍工资却从未真正拿到过,以前单位给一倍半工资(法定假日),另外一倍半说是因为有奖金所以就不给了,可从09年起,连这一倍半也不给了,问了就说是因为有奖金所以就不给,我想请教一下,这样应该吗,如果要维护自己的权利应该怎么办呢?(注
我是一名大学生,寒假期间,自2011年1月28日起至2月6日为一私企老板做促销员,每个工作日工资是35元,期间的2月3日到5日是法定的假日,我想问一下:这三天我可以享受百分之三百的工资待遇吗?
上12小时班的工人,法定假加班计处8小时按300%计算,余下4小时是按150%?还是按200%计算?
用人单位在法定假日加班不按规定给付3倍工资,仅补休2天,每月8天双休日也只有给休6天,我能要求补偿吗? 我在去年10月13日开始到岗上班,11月1日签工作合同,今年5月份才开始交纳住房公积金,我能要求从11月补缴吗?
第四十四条第三项: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我想问的是:"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这里所说的"工资"是按当地的最低工资为准还是按个日当天的工资为准?我公司就以当地的最低工资为准发三倍工资,这样合法吗?我当天的工资是95元,但当地最低工资每天是39元,这样
营业员做一休一,轮到法定假日上班,加班费是在正常发放原有工资之外,再额外的支付2倍还是3倍? 6月6日端午节上班10小时,公司发放加班费只有142元. 公司是这样计算的:1280元/180小时=7.1小时工资*10*2=142元 请问,这样计算的加班费对吗?符合国家各项规章制度吗?
我上班不到1个月发生了工伤,,请问在工伤赔偿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中的个人工资是按什么计算?是按深圳市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来发还是按照其他的?(我4月15日进入深圳已经公司,,5月13日发生工伤,,期间5月7号发4月份半个月的1599元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