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上级复核申请后,依然维持原定责任,但我仍然不认同,接下来该怎么办?走什么程序?
交通事故,行人为聋哑智障人,过马路未走人行横道,事故地点已过人行横道12米,交警以我经人行横道未减速,发现行人横过道路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为由,定我车承担主要责任。理由充分不?我要申请复核,需要什么证据?
交管部门作出交通事故则认定,我方认为认定不当,提请复核。期间,事故另一当事人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复核被终止。我方准备在应诉时对事故责任认定申请法院调查取证,是否合法?应该注意什么?这种操作是否有法律依据和可能,改变交管部门的认定结果?还是会以另外的形式对赔偿结果产生影响?谢谢!
有一个案子,经过一审判决,我提起上诉,二审判决维持原判,我不服向省高院提起再审,省高院指令原二审法院进行再审,再审判决仍维持原判。我是否可提高起再审审请?原判决严重错误,认定事实行错误违法。 2010年9月份出版的由最高人民法院立案二庭编著的《民事案件申请再审指南》一 书中依照《民事诉讼法若干意见》第2
事实与理由:2010年11月20日申请人驾驶的闽0780471号拖拉机与姚锡林驾驶的赣E0700DF从建阳往武夷山方向行驶,途经肇事地段(将口镇政府门前交叉路口),申请人驾驶的拖拉机掉头转至中线偏右点,姚锡林快速超速超车,致两车相刮,造成乘其摩托车的另一人(李朋隆)受伤的交通事故。这次交通事故建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申请
同题! 老人是在单元门口(一出门口处)一块800公尺见方的冰面上(前几日下过雪,物业也进行了扫雪)摔骨折的,物业有没有责任?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裁案件,认为有错误的,申请再审也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吗?
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你好,今天下午丢失一辆刚买一周的电动车,后来调录像发现小偷行踪,报警将其捉获,去警局做笔录,警察说他可怜是,一位女性,让写个申请书,不追究其法律责任,当时我也是懵了。就写了,现在非常后悔,麻烦问您我该怎么办,能否撤销,申请书呢?车子有三个所,都被撬坏,我想最大程度上维护自己的利益~~跪求律师,指点迷精
大家好: 我在深圳申请了中行的携程卡但未获批。之后却收到一张中行新推出的环球通信用卡!查询北京总行的记录为我提交过环球通信用卡的纸质申请件,质问深圳中行的卡部后,其承认了代我申请信用卡的事实。却只解释不使用可以不激活。并认为做法并无不妥!请问银行的做法合法吗?如不合法,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呢?谢谢!